人民网北京8月8日电 (万鹏)为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今年组织编写了通俗理论读物《改革热点面对面》。今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翼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围绕“户籍制度改革”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张翼在访谈中讲到,今年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实际上是瞄准的重点是农民,就是已经进城的农民工,还有一些是尚未进城的、还在农村里面打算进城的农民。它的好处,首先是消除了原来存在的从1958年开始,横亘在我们中国的把人区别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制度,消除了这样的制度,而且也捎带消除了蓝印户口这样一个非常不合理的,通过城市购买或者农民工购买身份的方式来形成了一个制度,消除了人的身份之间的区别与歧视,以及附着在身份之上的福利的歧视。这个制度是中国向现代化国家发展的过程中,中央政府所做的一个非常重大的举措,也是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公平、公正、公义的改革。
张翼认为,第二个方面的好处是让农民有了“定心丸”。如果农民进城的话,可以继续保有自己承包地的权利、宅基地的权利,还有在集体经济分红的权利。原来是土地法规定,如果农民落户到城市社区的话,就必须把自己的宅基地、承包地和确权的一些水面、山地要交给当地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户,这次来看在完全保持这些权利的情况下进城,消除农民的担忧,使得农民进城更多地来创造第二次红利。所以,在城市里面,民工的短缺,招工难,加大了企业的发展成本。如果真的能把第二次红利释放出来的话,中国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就会有更多的动力。
张翼指出,第三个好处是进城以后保障了农民在城市的权利。在城市里面他享受的权利,在本次《意见》的条文里面很多很详细的规定。比如落户,落户以后立马就可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他的受教育权,不仅是义务教育,而且是非义务教育里面考试的权利,他的子女,还有他的随迁的父母亲的权利,还有他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原来农民工进城以后,比如北京有将近八百万外来人口,这八百万外来人口根本没有选举权,建制镇里面的或者是在小城市的农民进城也没有什么选举权,只要户口没有在当地,很少有这样的权利。这次开始就会有选举权,把自己市民权里的同城同价、同城同权、同工同酬这样一些原来诉求了多年的权利在农民工社会治理的参与过程当中都会有所保障。这三个好处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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