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究竟是一种价值,还是一种制度
现代中国人只要一提到民主,第一反应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更进一步还会认为它意味着人民主权,可以说是天经地义地合理,反对民主就不可理喻。在这一基础上,形成了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即民主是专制的反面,不赞成民主等于维护专制。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围绕民主的一系列争论,特别是有关儒学与民主关系的争论,几乎都建立在这种思想前提之上。①
这种对民主的理解有很大的片面性,因为它把民主等同于民主所认同的价值,严重忽略了民主的价值维度与其制度维度之间的冲突和张力。民主究竟主要是一种制度,还是一种价值?诚然,民主的价值维度是对民主的规范认识,代表民主的精神追求;没有价值维度,民主就相当于没有灵魂的躯壳。但是,毕竟制度才是民主的真正落实,才代表民主的实体;因此民主的实体是制度而非价值;如果民主有某种价值,也是通过其制度来实现的。我们在理解民主时虽不能脱离价值维度,但只有从制度的角度看民主,才会看清民主在实践中的真实面貌。
必须指出,民主的制度维度与它的价值维度之间的张力是十分明显的。即使在今日西方发达国家,人们也认为民主的制度远远没有实现民主的价值。比如在美国这个被认为最成熟的民主国家,总统大选的投票率曾长期徘徊在50%以下,这如何能反映所谓的人民主权?另一个重要事实是,二战以来那么多实行民主的国家,特别是许多非西方民族,为他们的民主实践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有的导致了国家分裂、民族解体、族群撕裂、极权专制、军人执政等,其原因恰在于只看到了民主的价值维度,忽视了民主实践中的难度和问题。因此,将民主归结为它所代表的价值,忽略它的制度,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中也是危险的。
一般来说,在尚未实现民主的国家,人们更倾向于从价值的维度来理解民主,把它当做理想,寄予很多期待;而在已经实现民主的国家,人们更倾向于从制度的维度来理解民主,认为民主就是那一套实际操作过程。而当我们说民主主要是一种制度时,民主就成了一个中性词,与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君主制、贵族制一样,无所谓好与坏。这并不是否认民主的价值功能,而是提醒我们注意,从不同的角度看民主,所看到的是很不一样的。对于站在价值维度看民主的人来说,民主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可能是民主的理念(价值)没有得到良好执行的结果。但是,由于民主的制度维度与价值维度之间永远存在着张力,如果民主的制度长期不能实现民主的价值,人们对民主的本质也会改变看法,甚至走向反面;因为毕竟民主所代表的制度是有一系列公认的特征和客观的标准的,而民主的价值何时、怎样才能实现则没有公认的标准;所以从价值维度转向制度维度看民主,也代表对民主本质的理解发生了转变。
贞观大唐也实现了民主的价值
如果把民主的本质归结为它所认同的价值,那么可以说,中国人自古就已经在追求民主,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民主。比如说,“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的观念在儒家经典中随处可见,如“天听民听、天视民视”,“天下为公”,“民惟邦本”,“闻诛一夫”,“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类,但是人们却倾向于认为这些只是民本思想,而非民主思想,因为这些思想停留在道德价值层面,而不能落实为一套客观的制度。可见当人们批评儒家没有民主思想时,所注重的是民主的制度维度,反对只从价值维度看民主。然而吊诡的是,当他们倡导民主、或强调民主是普世价值时,又几乎只从价值维度看民主。
如果将人民主权等价值当作民主的本质(或核心精神),我们就必须承认中国古代的君主制度在很多时候也是一种民主制度,因为它非常强调人民主权,至少贞观大唐就可以看作一个民主国家。没有人认为贞观大唐等是人民享有实际政治权力的国家,但这只是因为他们把人民主权限定为投票、普选等形式上了。其实人民行使主权可以采取直接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间接的方式。古代君主国家只是人民行使主权的间接方式而已。人民推翻暴政当然是实际行使了主权,但在人民起义之前,统治者承认人民有权这样做,并以此为基础来指导现实政治、防患于未然,怎能说不是人民主权得到了贯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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