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1日07: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制度创新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海要认清使命、奋勇前行,努力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着力探索推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
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质是制度体系创新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征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已经取得了巨大的阶段性成果,我们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接下来,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加完备、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因此,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质就是进行系统的制度创新。制度问题带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决定一个国家性质和竞争力的根本。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紧紧围绕制度创新,大胆闯、勇敢试、有序改,做到蹄疾而步稳。
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大方向。推进制度体系创新,要把握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对于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利于国家民族富强和人民福祉改善的体制机制,要坚决、大胆、果断地改革;对于植根于我国国情、经过长期社会主义实践检验证明有效的基本制度,无论如何也不能改,任何时候都不能变。归根结底,一切制度创新、任何改革探索都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把握好重点与全面、破与立的关系,注重统筹兼顾、有序衔接。推进制度体系创新,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全面认识制度建设是牵涉各方面的系统工程,把握好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与条件下制度创新的重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带动全面深化改革;敢于突破制约科学发展、影响民生改善的制度瓶颈,坚决废除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制度;完善规范有效的体制机制,防止改革过程中出现制度真空,避免出现混乱和过大震动。
坚持先行先试、努力走在前头。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希望上海的同志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再接再厉,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上海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的这一要求,必须在制度创新上先行先试、努力走在前头。上海是我国特大型经济中心城市,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是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与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改革创新,上海就会失去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唯有率先探索制度创新,才能解决上海率先开放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才能突破影响“四个中心”建设的体制机制瓶颈,为全国制度创新探索新路,以实际行动向中央交出满意答卷。
上海的制度创新应努力做到可复制、可推广
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要求上海的制度创新必须努力做到在其他地区可复制、可推广。如果只是“孤岛式”的创新,就失去了领先的意义;如果在其他地区不能复制、推广,上海的制度创新也不可能继续深入,最后还会“翻烧饼”。为此,应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筑牢公平正义的底线、坚持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依托。制度创新可复制、可推广,首先是方向目标不能错不能偏。推进制度创新,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用市场经济办法释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用社会主义制度长处弥补市场经济的缺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举,是中国发展奇迹的奥秘所在,也是上海现代化建设的成功之道。因此,制度创新要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就必须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作用,把市场能做的放给市场;就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平的职责。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制度创新。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海的制度创新能否复制、推广,很重要的就是看是不是符合法治原则、体现法治精神。我们要始终保持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坚持凡属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推进重要制度创新不违反法律规定,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的要有法律授权,需要地方性法规支持的要有快捷的法治途径支持,法无禁止的制度创新要大胆试、大胆闯。
坚持筑牢公平正义的底线。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今天的改革不同于以往,过去群众关心的是利益得多得少,现在更加关注公平正义,不仅要看自身得益的绝对值,而且要看相互之间得益的相对值,还要看利益的获得和分配过程是否公平。上海的制度创新要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就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筑牢公平正义制度规则的底线,防止产生新的社会不公。因此,我们要全面审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做到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就对哪里进行改革,哪些领域群众反映不公的问题突出就推进哪些领域的制度创新,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世界经济正迈入新一轮全球化发展时期,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世界经济金融秩序继续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将更广更深地融入全球经济,我们必须主动作为,拥有更多话语权,提高制度竞争力。上海是建设中的国际大都市,肩负着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使命,要致力于推进我国经济开放发展,打造引进来、走出去的市场平台。为此,上海的制度创新要优先考虑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尽可能符合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发展方向。通过开放倒逼改革,努力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规则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为国家经济管理制度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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