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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宏观经济调控

第一节  当前宏观调控应重在微调

厉以宁

2014年04月02日09:42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授权 独家连载

一、宏观经济调控的局限性

宏观经济调控起始时机的掌握是非常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开始时机可能滞后,宏观经济调控结束时机更可能滞后,这两种滞后都会给国民经济带来损失,甚至会给后续一段时间的经济运行造成困难。

要知道,宏观经济调控原来是以调节总需求为目标的措施,主要适用于短期调节,是针对失业和通货膨胀而采取的。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经济发生了滞胀,单纯的总需求调节无效,短期调节也不起作用,于是宏观经济调控转向总需求调节与总供给调节并重,总量调节与结构调整并重,短期调节与中期调节并重。因此从那时起,一些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的重点往往把抑制通货膨胀、减少失业和结构调整三者结合起来考虑。

宏观经济调控滞后的最重要原因在于不了解经济的走向。有关部门容易被汇报材料中报喜不报忧的假象所迷惑,除此以外,经济中有些现象并非统计数字所能反映的。两个明显的例子是投资者心理和消费者心理。以投资者心理来说,经理人采购指数只能反映一部分情况,而投资者对前景的估计和对各个行业的盈利前景的预测不一定(至少不是全部)都能通过经理人采购指数反映出来。消费者心理同样如此。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的预期就是影响消费者心理的一个重要因素,消费品(主要指耐用消费品)的家庭保有量和消费品的时尚也是影响消费者心理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有关部门对经济走向的分析和判断总会有一定的误差,能够尽量做到的,只是使预测的误差尽可能小一些而已。既然预测的误差难以避免,所以宏观调控的滞后就是难以避免的。这往往是宏观决策部门一种惯见的缺点。

因此,宏观经济调控的大转向,需要慎重。政策要有连续性,不要打乱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正常预期,以免经济中出现大的波动。除非又发生了急剧的通货膨胀,或发生了严重的失业,或通货膨胀和失业并发,一般说来,宏观经济调控不宜大升大降,大紧大松,大起大落。否则,要么会促成经济中出现众多泡沫,要么经济中的泡沫会突然破裂,对经济运行十分不利。

对宏观决策部门来说,如果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了运行不正常的预兆,应当及时采用微调措施。采用微调的前提是:有关部门应当有预见性,并建立预警机制,以便防患于未然。正如山火一有警报,就必须及早采取措施,予以扑灭,等山火扩大了,蔓延开了,就难以迅速扑灭。所以一定要重视微调。

微调措施包括了结构性的调整和细节性的调整。也就是说,为了不至于在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出现过松过紧现象,结构性的调整和细节性的调整有助于避免出现较大的偏差,也有助于防止出现较大的后遗症。在这方面,不应当急于求成。要让经济恢复正常,仍以微调为上。稳中求进要比急于求成好得多。

宏观决策部门应当懂得,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结构失调、产能过剩、短缺产品供给日趋紧张、技术工人供给不足、某些情况下的物价上涨,甚至环境恶化、生态破坏等等,通常不是依靠宏观经济调控就能解决的,所以不能以为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一用就灵。即使是股市、楼市的起落,也不一定靠宏观经济调控就能生效。在这种情形下,动不动就提高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或者调节基准利率,甚至更改预算收入或支出,反而会使存在的问题复杂化。

比如说,如果体制上存在一些障碍,使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或者找不到工作,或者不安心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或者想自己经营小微企业而未能如愿,这就不能按一般就业问题的对策来应对,而应当着力解决城乡二元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或相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有这样,进城农民的就业困难和创业困难才能缓解。

又比如说,在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条件下,要抑制物价的上涨,也不能单纯依靠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紧缩总需求的措施,紧缩总需求的措施是无法解决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的。像用工成本上升而引起的一般物价水平上涨,或者因原材料燃料供给不足而引起的生产成本上升,甚至因猪肉、蔬菜供给不足而引起的食品价格上涨等等,采取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做法,不仅无效,反而会使供给更加紧张。以往的经验已经证实这一点。

再比如说,商品价格是相互影响的,因为商品价格互为成本。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有时为了控制某种物品的价格上涨,还照旧采取限制价格的传统措施,这同样是没有什么成效的。以资源价格调整为例,对某些物品的价格管制,只会使经济中的结构失调现象更突出、更严重。在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可以浮动的同时,某些物品价格被管制死了,那只能使得被管制行业减少产量,供给下降,并给经济运行带来一系列后遗症。

由此得出的经验是:商品价格互为成本的关系不能靠行政手段来打破。宏观经济调控必须尊重市场规律。背离市场规律的宏观经济调控措施,迟早会显露出它的无效性。

问题在于:为什么经常会出台不尊重市场规律的、主要出于长官意志的宏观调控措施?这既不能完全归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经验不足,也不能完全归于宏观决策部门分析判断错误,以致仓促拍板,后悔已晚。应当指出,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宏观决策程序不符合民主化原则和科学化原则有关,而且还与缺少应有的政策纠偏机制有关。这通常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容易犯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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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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