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何增科(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12月3日电 (万鹏)去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如今一年过去了,规定落实的效果究竟如何?今日上午,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何增科做客人民网,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何增科谈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于各级党委、纪委等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都明确了各自的责任,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应该说这样做很有必要,只有明确责任、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才能调动有关各方履行自身职责的积极性。从廉政法律法规的完备性来看,需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性的法律,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可以考虑推出一部综合性的反腐败法,或者反腐败刑法典。同时,也应当积极地推进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建设。如防控腐败风险、预防和处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与公开、信息公开、举报人和证人保护等单项法律法规。从法律的有效性来看,需要提高法律的执行能力,确保法律得到平等的适用,确保在法律面前没有人可以成为法外可以享有特权的人,不受法律约束的人。
他指出,《决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对于反腐败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家廉政体系的现代化,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讲反腐败必须要推进国家廉政体系的现代化,建立现代国家廉政体系,特别是建立现代国家廉政制度体系,同时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能力。推进国家廉政体系的现代化,包括国家廉政制度体系现代化和廉政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就要求在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要努力做到权力制约与权力监督并重、监督和制约无死角无空白;廉政制度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并重、使官员和公民普遍接受现代廉政意识和廉政道德、要努力做到制度的预防和科技的预防并重,靠科技和制度的结合来冲破人情关系网的束缚;要努力做到体制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并重,发挥好人大、政协、党代会代表在监督中的作用,发挥好公众、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在社会监督中的作用。国家廉政体系的现代化是一个大的课题,这个课题本身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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