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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民军:中国政府在中印边境战争期间和平解决边界争端的努力

2013年10月09日15:10   

1962年10月27日,尼赫鲁在给周恩来的回信中也说:“我们不能理解谈到‘实际控制线’等等的中国三点建议的微妙之处”,“我们经过考虑后认为,逆转印中关系恶化趋势的明白而直截了当的方法,在于阁下接受印度政府官方反应第五点中所提出的建议,恢复1962年9月8日前存在于印中边界全线的局面。”[5](p5)

事实正如英国学者马克斯韦尔所说:“如果说中国的立场是前后一贯的,印度的立场也是前后一贯的”。印度是要中国在中印边界东段“撤回到塔格拉山脊以北(9月8日是指中国最初包围多拉哨所的日期),并放弃他们在西段所占领的哨所。这样,印度人就可以重返上述各地以及多拉哨所、克节朗河附近另一些地方和兼则马尼的阵地。根据“麦克马洪线”原图上的经纬度,“麦克马洪线”的最西端位于克节朗河南面的山上,但印度政府却说该线在河北面的塔格拉山脊。1959年8月,印军在克节朗河与娘江河汇合处北面的兼则马尼建立哨所,并同中国军队发生接触。鉴于此事发生在1959年11月7日中国建议维持现状之前,中国为避免冲突,是把印度对兼则马尼的占领当成现状看待,并暂停在塔格拉山脊以南巡逻。1962年6月4日,印军在克节朗河谷建立多拉哨所,扩大了对中国领土的侵占。为此,中国军队于1962年9月8日恢复了塔格拉山脊以南的巡逻,并包围了多拉哨所。阿克赛钦位于中印边界西段1959年实际控制线中国一侧,但印度政府一直主张阿克赛钦属于印度的拉达克,并要求这里的中国军队撤出。1961年以后,印军开始在这里设立一系列控制中国边防哨所的哨所。中国一旦接受并执行了这个建议,印度就准备会谈——但只谈中国部队撤出阿克赛钦的问题”。[7]

对印度政府的上述主张,中国政府根本不可能接受。此外,印度政府为避免对中国政府的建议做出明确答复,还故意曲解中方建议中的实际控制线,说“不能理解”“‘实际控制线’……的微妙之处”。而事实上,自周恩来1959年11月7日给尼赫鲁的信中提出“中印两国的武装部队立即从……实际控制线各自后撤20公里”《中国和印度关于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中印边界问题和其他问题来往文件汇编(1950年8月~196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1960年,第213页。的建议后,中方所说的实际控制线一直是明确的,即指1959年的实际控制线,而非1962年中印边境战争发生前后的实际控制线,根本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微妙之处”。而且,从此后印方的表现看,这些“微妙之处”根本就不是稳定中印边境局势和谈判解决边界问题的障碍。

在1962年11月4日周恩来给尼赫鲁的信中,周恩来就印方的“疑问”进行了解释和分析。关于实际控制线,周恩来指出:中方建议中所说的实际控制线基本上仍是1959年11月7日存在于中印双方之间的实际控制线。具体地说,它在东段大体上同所谓“麦克马洪线”一致;在西段和中段,大体上同中国一贯指出的传统习惯线一致。中国政府提出的三项建议是以1959年的实际控制线为基础,而不是以当时双方武装部队的实际接触线为基础。这就充分说明,中方并未因在自卫反击中取得进展而把任何要求强加于印度方面。关于印方要求恢复1962年9月8日前边界状况的主张,周恩来指出:所谓1962年9月8日以前的中印边界状况是不公正的,它孕育着边境冲突,它是不应该恢复的。“就东段而言,我相信,印度政府一定掌握1914年关于所谓麦克马洪线的原图。根据这张原图,所谓麦克马洪线的西端起点,分明是在北纬27度446分。可是,印度政府硬说是在北纬27度48分,并且以此为理由,不仅拒不撤走在线北克节朗河地区的印度军队,而且积极部署大规模的军事进攻,要把守卫着这个地区的中国边防部队‘清除掉’。这就是9月8日以前的中印边界东段的状况,中国政府怎么能够同意恢复这样的状况呢?就西段而言,阿克赛钦地区从来就在中国管辖之下……从1956年到1957年,中国政府又通过这里修筑了工程浩大的新藏公路。可是,印度政府硬说,只是到了1957年中国方面才到了这个地区,并且以此为借口,从1961年起,使用武力片面改变西段边界状况,侵占了1959年实际控制线以东的大片中国领土,建立了四十多个军事据点。这就是9月8日以前中印边界西段的状况,中国政府怎么能够同意恢复这样的状况呢?”最后,周恩来再次呼吁印方积极响应中国政府的三项建议。[4](pp114~116)

但直到1962年11月14日,尼赫鲁才对周恩来上述来信作出答复,但仍把“恢复1962年9月8日前存在的整个边界现状”作为印方“准备考虑”会谈和恢复两国关系的“最低”条件,在实际控制线等问题上也继续混淆视听。尼赫鲁在这封信中说:中方所谓的1959年实际控制线,实际上是1957年以来中国军队不断在印度领土上建立的一系列阵地,也就是中国军队1962年10月20日发动大规模进攻以来所确立的实际控制线。因此,“这是一个印度决不会屈从的要求”。尼赫鲁认为,真正的“1959年11月7日的实际控制线”,大体上与1962年9月8日前的边界状况一致。具体地说:在边界的东段和中段,完全与1962年9月8日前的边界状况一致;在西段,则在斯潘古尔湖、库尔纳克堡、空喀拉山口及向北到阿克赛钦主公路一线。于是,尼赫鲁得出结论:如果中方关于其军队回到1959年11月7日所处位置的说法是真实可靠的,那么他们撤回到那些地方,印度军队回到1962年9月8日前所在的位置,就将在大体上解决两国军队脱离接触的问题,因为这将使双方军队间有足够的距离以避免冲突。[5](pp10~13)

这样,尼赫鲁继续曲解中国的三项建议,并把“恢复1962年9月8日前存在的整个边界现状”作为“最低”条件,对1959年11月7日实际控制线又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在中印边界的东段和中段,它就是印度主张的中印边界;在中印边界西段,则是“斯潘古尔湖、库尔纳克堡、空喀拉山口及向北到阿克赛钦主公路一线”,这比1962年9月8日的实际控制线更加深入中国境内尼赫鲁此处所说的中印边界西段“1959年11月7日的实际控制线”,可参考在中印边境战争中被迫下台的印度国防部长梅农所写的一本书中的附图“Line of actual control in November 1959 and 7 September 1962 in the western sector”,参见VKKrishna Menon, India and the Chinese Invasion,Bombay:Contemporary Publishers,1963,p27。,从而意味着“中国再让出五、六千平方英里即一万三千到一万五千平方公里的领土”[4](p155),约占中国实际控制的阿克赛钦地区的一半。由于印度政府一直坚持中印边界是“人所共知和确定了的界线”[8],“印度政府不能同意必须举行谈判,达成新的协议,来重新确定中印边界”《中国和印度关于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中印边界问题和其他问题来往文件汇编(1950年8月~1960年4月)》,第267页。的立场,即使中方接受印度的上述要求,印方所“准备考虑进行的会谈”,也只能是谈中国部队从整个阿克赛钦撤出的问题。这显然不是稳定边境局势和解决边界争端的正确态度。

事实上,印度政府当时根本没打算缓和中印边境局势,就在尼赫鲁发出上述给周恩来回信的当天,印军在中印边界最东端的瓦弄发起了进攻。“在制定瓦弄进攻计划的人看来,11月14日是个重要的日子:因为那一天是尼赫鲁的生日。总理73岁的寿辰快到了,从瓦弄向新德里发回一份电报……报告‘我们对敌军取得了首次重大胜利’,这岂不是再好不过的一份寿礼?”[7](p393)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不得不展开了第二阶段的自卫反击作战。

二、中国政府发表主动停火并准备后撤的声明

在第二阶段的自卫反击作战中,中国军队控制了“麦克马洪线”以南的大片地区,在门隅和察隅逼近了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的传统习惯线,收复了中印边界东段被印度侵占的9万平方公里领土中的2万平方公里[4](p191);在西段,拔除了传统习惯线中国一侧的残余印军据点。至此,中国边防部队已歼灭印军3个旅,基本歼灭3个旅,另歼灭4个旅各一部[3](p354),彻底击垮了印军在中印边境的前线部队,但中国政府仍未放弃谈判解决中印边界争端的主张。

正当世界舆论认为中国将利用取得的优势扩大战果时,中国政府却出人意料地决定在中印边界全线主动停火并准备后撤。1962年11月21日零时,中国政府在声明中公布了这一决定。20分钟后,周恩来和陈毅约见了印度驻华临时代办班纳吉,向印方通报了声明的主要内容。[9]这一声明首先回顾了中印边境战争发生的经过,指出中国政府为停止边境冲突、谈判解决边界问题而提出了三项建议,而印度政府却拒绝这三项建议并使冲突继续扩大。然后,中国政府声明,为促进这三项建议的实现,中国政府决定:第一,从1962年11月23日零时起,中国边防部队在中印边界全线停火;第二,从1962年12月1日起,中国边防部队将从1959年11月7日的实际控制线后撤20公里。在东段,准备从目前的驻地撤到实际控制线、即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以北,并从这条线再后撤20公里;在中段和西段,将从实际控制线后撤20公里。第三,为了维持边境的秩序,中国将在实际控制线本侧的若干地点设立检查站,在每一个检查站配备一定数量的民警。中国政府将通过外交途径把上述检查站的位置通知印度政府。这一声明还指出:中方主动采取上述措施,表现了中国政府对停止边境冲突、和平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极大诚意。特别是中国边防部队后撤之后的位置,将远离他们在1962年9月8日以前的位置。中国政府希望印方对此作出积极响应,并同中方商谈有关双方军队各自后撤20公里形成一个非军事区、双方在实际控制线本侧设立检查站和归还被俘人员的事宜。然后,两国总理为进一步谋求边界问题的友好解决举行会谈。声明最后指出:“即使印度政府不能及时作出这种响应,中国政府也将按规定日期主动地执行上述措施”,“但是,中国政府不能不估计到可能出现下列情况:1在中国边防部队停火以后和后撤的过程中,印度军队继续进攻;2在中国边防部队沿整个实际控制线后撤二十公里以后,印度军队在东段重新推进到实际控制线、即非法的麦克马洪线,在中段和西段继续留在实际控制线不撤;3在中国边防部队沿整个实际控制线后撤二十公里以后,印度军队越过实际控制线,恢复他们在9月8日以前的位置……或者建立更多的侵略据点。中国政府郑重声明,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中国保留进行自卫还击的权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必须由印度政府承担全部责任。”[4](pp154~157)

对上述相关情况,马克斯韦尔评论说:中国政府1962年11月21日声明提出的建议,“是周恩来早在1959年11月7日给尼赫鲁的信中第一次提出过的(从而暗示以那个日子为准来规定‘实际控制线’)”,“在争论的过程中,中国三番五次地劝告印度,说这是消除边境冲突危险,为解决边界问题扫清道路的唯一可行的办法。然而,印度却始终加以拒绝”,“现在,打了胜仗的中国并没有在硝烟未散之时,把胜利者的条件强加于对方,中国坚持的仍旧是它一直建议过的东西”,“中国所追求的不是领土,而是边界的解决,军事行动正是为了达到这一目标。”[7](pp4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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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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