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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微观“制度救市”:股市改革“防微杜渐”

主编 邹东涛

2013年08月14日14:4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中国股市低迷从制度上说,是与中国社会经济的改革处于制度转型时期这一状况分不开的。中国股市多次发生短期震荡,又是与中国股市的制度不合理密不可分的。中国股市全面真正市场化的呼声很高,政府在股市全面市场化的进程中也不能无所作为,中国的股市不能采取“休克疗法”,必须实行渐进的市场化改革,才能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股市制度的改革不仅仅涉及政府监管与审批制度,还与行业企业的治理制度相关联。

一、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变革。传统企业中没有中间管理层,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内部管理工作增加并日益复杂化,相应地内部组织分工向两个方向发展,在水平方向产生不同职能部门,在垂直方向产生管理层级。这种垂直层级组织结构的产生是现代公司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显著特征。

我国公司组织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还有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的治理体现在股权结构上,创新上市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于中国股市的制度改革有着重要影响。

激励约束公司内部纵向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反映的是特定的环境下人与人之间以特殊方式表现的一种交换关系。交换关系是经济关系中的一种基本形式。要素所有者的初始禀赋的差异产生了交换的需要,在一定的交换规则下要素所有者在市场中缔结契约。所以委托—代理关系是不同要素所有者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以交换关系为起点,以利益分配为核心,以契约关系为表现形式,反映的是一种特定的交换关系。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委托—代理关系是劳动与资本的交换关系,是公司权威实现的核心渠道,是相关利益主体的主要联系形式和基本的授权方式。委托—代理关系不仅是一种权力的授权关系,同时还构成一种约束关系,即管理者被管理、监督者被监督。在组织中权威的作用下,管理者与员工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以管理与被管理的形式出现。在垂直型组织中,等级结构确定了明确、清晰的权力界限;而在水平型组织中,等级差别被淡化。对公司而言,委托—代理关系起源于社会化大生产、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专业化分工的需要和推动。

公司规模的扩张及与之伴随的技术和管理过程复杂化,导致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分离的具体形式依公司扩张的筹资方式不同而不同。在那些依靠内部资金发展起来的纵向一体化公司中,公司所有者本人或其家族在公司的高层管理中居于支配地位。在那些依靠外部资金发展起来的公司中,则是支薪经理在高层管理中居于支配地位。

由于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意味着一部分原先的市场交易被内部化于公司之中,这就需要公司内部的行政协调机制的相应发达,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日益细化的分工,各利益主体的关系也变得错综复杂,在公司活动中,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利益和行为方式的差异,导致利益在不同主体间的分布和调整,通过权威实现的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间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以及管理劳动之间的交换关系,这些关系的优化构成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内容。

公司权力资源配置和权力制衡,通过要素的结合,构筑和沟通了权威施展和延伸的途径与方式。要素禀赋的差异产生了要素结合的需求。公司所有者将经营管理权委托给经理层代理,明确权限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和使用。在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和目标差异,代理人不会总是根据委托人的利益采取行动,所以存在代理问题,而为了解决代理问题,委托人需要对代理人采取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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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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