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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市场的出路和前景
主编 邹东涛
2013年08月13日14:3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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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国税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表示,房产税下一步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具体深化时间可能在年底或明年初,最终会在全国实施。

不到一个月时间,温总理同时表示,房地产调控初见成效,但依然不稳定,必须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今天的调控,包括房地产业的科学规划、规范市场秩序、使价格合理回归,都是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调控手段,从长期讲还需要逐步完善,更加注重市场和法制手段。

由此可以认为房地产税作为重要的市场手段正在被重视和强化。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一个税种,后者是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与房产、土地相关税种的总称。房产税退出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抑制房价上涨预期,而房地产税改革则是整合目前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各类税种,是财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最终成为地方政府的新税种,解决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问题。

在国外,房地产税已经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所占比例高达70%左右。有资料显示,房地产税既能稳定房价,为地方财政提供充足的资金,还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所以房地产税也成为“生态税”。对社会具有多重益处。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国务院关于2012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将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而房地产税则出现在“十二五”规划中,“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房地产税的推出无疑是财税制度上的重大改革,是通过市场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长期举措,有助于解决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虽然任何一项税收制度的改革都要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但是相信房地产税收将会在全国推出,推动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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