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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市场的出路和前景
主编 邹东涛
2013年08月13日14:3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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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理规范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从其出现之日起至今已有十余年,国家一直致力于解决此问题,但经过多年的反复,其并未得到根本解决。随着国家对楼市接连出击重拳加以调整,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更是迫在眉睫。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一个概念,而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小产权房是随着大中城市飞涨的房价繁荣起来的,并且屡禁不止,可以看到尽管承担着房屋被处置的危险,人们还是对小产权房有很大的需求。这实际上是因为高昂的大房产权房价已经超出了很多人的承受范围,同时保障房,廉租房都供给不足。于是,小产权房因其绝对的价格优势,解决了很多中低收入人民的住房问题。

在中国,土地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城市的国有用地,这个土地上建的房子都是按照相关法律给予产权的。另一类土地就是农村集体的房子,这样土地也是属于集体的。城镇土地国家控制的比较严,基本上是一种符合法律法规的,但是农村土地也是因为属于集体的,所以政府监管不是很到位。这导致了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但是卖给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它在出售的时候最大优势就是价格低,而且农民也会在出让过程中得到一笔收益。

小产权房大量存在的事实就说明其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是却具有非合法性。进一步治理的思路是逐步将其纳到法律化、法规化过程当中去。具体做法是对于已经建好和销售的小产权房只要不是在耕地上建造的,以让开发商和买房人补相关的土地出让金,补相关的土地价款,完成征地过程可以发售相关的产权认证。另一类,在建的或没卖出去的应该是制止。而治理重点在后者

另外要想真正清理“小产权房”,政府仅有“严禁登记发证”的强硬表态远远不够,要拿出实际行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政府要严格落实房价调控政策,只有房价降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人们购买“小产权房”的源动力才会消失。此外,一定要把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做好,使这些廉价住房能惠及真正需要的人。

清理整顿小产权是必要的、符合房地产市场实际的举措。但是,在清理整顿中,一定要掌握好政策界线、把握好尺度,切忌损害广大农民和购置小产权房人们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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