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打好政府职能转变这场攻坚战
转变政府职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职能转移,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二是职能下放,解决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关系问题;三是职能整合,解决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问题;四是职能加强,解决政府该管的事没有管住管好的问题。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拉开了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大幕。这一轮改革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一届政府也把它作为任期内的一项中心任务。要把《方案》提出的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今后的任务会更加复杂艰巨。
政府职能转变是一场攻坚战
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政府职能转变、组织结构优化、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方式创新、人员编制调整等多方面内容。其中,政府职能转变是根本。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经过多年持续改革,我国政府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在政府职能定位、配置合理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存在不少障碍。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例如对于政府职能的定位把握不准;对于转变政府职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还有一些人只从部门和个人角度看问题,缺乏大局意识,对政府职能转变持消极态度。
二是管理方式和能力不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人员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工作作风也相应改变。就拿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来说,审批是一次性的源头管理,而监管则是长期性的过程管理。审批,是由当事人向管理者报送材料,管理者审核材料、作出决定;而监管,需要管理者对相关活动进行持续监测,甚至需要亲临市场、社区等相关场所。审批意味着权力,而监管更多地意味着责任。对于惯于审批的政府部门和人员来说,如何实施有效监管,知之甚少。
三是有关体制和制度不配套。如取消职能必然要求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强职能需要增设机构、扩充人员、增加投入,职能下放则需要对现行财政收支制度进行调整;向市场和社会放权需要相应的制度来培育和规范相关市场和社会主体,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然而,体制变革和制度建设常常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因而需要一个过程。
以上三个方面,都会妨碍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需要对症下药地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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