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管好该管的事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
放权的同时,要加强和改善管理,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管好该管的事。只有对下放权力和加强管理两方面并重,才能使政府职能转变顺利推进下去。
有效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加强和改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的制定;建立完善宏观管理体制和基础制度,树立和维护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改善和创新宏观管理方式和手段,有效利用总量控制、经济杠杆、信息化手段实施宏观管理。
切实强化市场监管,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很不规范,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侵权盗版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政府的市场监管不到位直接相关,必须采取措施切实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和创新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是衡量政府职能的最重要标准之一,要从体制机制、政策计划、资源投入、人员配置等多个方面,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当前,特别是要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增加投入、完善政策、提高水平。要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更多地通过购买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做到办事而不养人,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公平性。
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其他方面的改革协调推进
如果其他方面的改革滞后,也会对政府职能转变形成掣肘甚至阻碍。因此,政府职能转变不能“单兵突进”,而要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对政府组织机构、行政运行机制、政府管理方式等进行相应的改革调整。
当前,特别是要把转变政府职能与转变政风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明确政府职能定位,为转变政风、改进作风提供体制和制度基础;另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大力转变各级政府部门和人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为转变政府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民务实清廉”要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实际行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切实得到治理。只有同时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和转变政风这样“两个转变”,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才能更快地建成。
政府自身建设与市场、社会主体建设相衔接
大力向市场和社会放权,需要规范市场和社会运行的规则、标准和制度体系,需要市场和社会主体发育比较成熟。长期以来政府对市场和社会主体管得过多,使不少主体产生了“政府依赖症”,独立发展和管理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培育发展不足。到2012年底,我国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近50万个,相对于人口规模而言低于世界一般水平。据有关资料,世界 22个国家社会组织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为4.6%,发达国家为7%,我国仅占0.55%;一些国家社会组织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 3%以上,我国仅占0.7%。另一方面是规范管理不够。据估计,我国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但在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有100万个以上;很多社会组织机构残缺、管理不善、行为不规范。为推进政社分开,必须着力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降低登记成立社会组织的门槛,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通过多种形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其自身管理、发展和服务的能力。
因此,我们既要清理和减少政府部门的权力,也要大力支持、促进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发育。
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政府职能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因此,职能转变仅仅依靠政府部门“自我革命”是不够的,必须广纳人民群众的智慧,使他们以适当的形式参与其中,为推动和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增加正能量。确定政府职能定位和转变的方向、设计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评估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的进展等,都应组织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研究、发表意见。特别是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效,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