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由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制订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这一关系中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文件,以低调而又务实的方式,标记出教改实施三年又一项阶段性成果。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三年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下,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在中央有关部委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这一文件承载亿万国民“学有所教”的百年梦想,开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中国行动。
优先发展:政府责任落实到底
2013年3月5日,中国向世界宣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
这是三年前,教育规划纲要设定的目标,也是一个多次写入规划却迟迟未能实现的梦想。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实现4%,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迈出的重大一步,是我们这个民族迈向教育强国的里程碑事件。
三年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保证财政性教育支出的法定增长,预算执行超收部分优先用于教育。为了保障优先发展,国家颁布实施《教育督导条例》,组建成立新中国最高规格的教育督导机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
三年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连续两次上调,1568万名学生受益;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原来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在国家意志的强力推动下,各地开展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的新探索:
2012年,江苏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8.74%,高于中央下达比例;重庆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475亿元,比上年增加116亿元;甘肃财政教育支出连续第二年成为全省第一大公共财政支出……
社会力量对教育投入的热情高涨。重庆、温州等地设立促进民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中国科技大学初步建立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
“管好用好百姓的‘读书钱’,各级政府责无旁贷。”袁贵仁说,今后要完善制度,健全监管,强化公开,提升专业化水平,推行绩效评价和奖补机制,让国家财政的每分钱都能用于教育、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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