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收受丁书苗4900万
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先后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受11人6460.54万元。其中卖官受贿1178.65万元,其他则由商人进贡。
在起诉书上罗列的11条具体受贿信息上,丁书苗的名字于最后出现。
相关部门对刘志军的一份调查材料称,丁书苗和刘志军相识于1997年,后关系密切。
丁书苗真正发迹成为身家数亿的富豪,就是在2003年刘志军就任铁道部部长后。刘提出“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启动新一轮铁路大提速,中国高速铁路建设由此提上日程。
丁书苗执掌的博宥集团,涉足高铁设备、酒店、影视广告项目,该集团的不少生意,也都能看到刘志军幕后操作的身影。
根据起诉书,刘志军于2008年至2010年间,通过让丁书苗为其花钱办事的方式,收受丁书苗钱款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
4900万具体分两起。
2008年初至2009年,刘志军因时任铁道部政治部主任的何洪达被中央纪委审查,担心收受何洪达10万美元的罪行暴露,指使丁书苗疏通关系为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丁书苗找到无业人员刘某等人帮忙,并先后支付4400万元。丁书苗后将花钱及办事未果的情况告知刘志军。
2008年至2010年,刘志军为给自己职务调整创造条件,指使丁书苗疏通关系。丁书苗找到谎称可办理此事的北京一家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帮忙。告知刘志军后,丁书苗支付于某500万元,最终未成功。
检方认为,这两项共4900万元的性质应为刘志军的受贿款。
此外,虽然检方指控未涉及性贿赂,但据相关部门调查材料显示,2003年至2009年间,刘志军先后在豪华酒店、高消费娱乐场所与丁书苗出资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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