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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我国报刊改革的总体设计
2013年06月19日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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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的实施办法

根据非时政类报刊改革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分期分批、分级分步进行改革。省级、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党委机关报刊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类的报刊出版单位,行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报刊出版单位,隶属于企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要先行转制,先走一步。晚报、都市报、财经类报刊无论隶属哪一级,转企改制都要报经批准后按照批准方案实施。非时政类报刊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编辑部原则上不单独转制,区别不同情况,并入其他传媒机构或予以撤销。党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主管主办的用于指导本系统工作的、不面向市场的可转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网络条件下已无必要的就停办。此类报刊市场较大的,可以转到党报党刊出版单位和新闻出版传媒集团主管主办。科研部门或高等院校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要按照学术期刊的要求另行制定具体办法,主要是与支持政策相配套、统筹改革,政策调研工作尚在进行。凡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和主管主办单位决定不再保留的报刊出版机构,由有关地方、部门报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注销报刊,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财务、资产清算,分流安置好相关的人员,做好善后工作。

五、非时政类报刊改革的组织保障

非时政类报刊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重要工作。中央领导多次要求中央各部门、地方各省市,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纪律,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具体有:

一是中央成立了非时政类报刊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承担具体组织推动工作,地方也要由地方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要加强请示汇报,改革政策和方案要按规定报批,保证执行不走样。主管单位要由主要领导负责制订方案,由主办单位抓落实。

二是非时政类报刊改革,仍然执行国务院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支持政策。所有的支持转制、扶持发展的政策都是适用的,中央各部门、地方各省市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更加有利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体现“先改革先受益”的原则。

三是财政经费上大力支持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转制前有财政安排经费的,转制后一定时期内仍然不变,继续拨付。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发展基金,都要对非时政类报刊予以特别支持,充实资本金,发展新项目。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原来以各种形式上交主管主办单位的税后利润,转制后一律不再上交,用于自身的发展。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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