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李光(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 提出在湖北省构建国家绿色权益交易中心,是基于湖北省多年来对“绿色权益交易”的实践探索和不懈努力,并广泛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在碳排放交易等方面的经验,率先在湖北“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城市矿山资源权等绿色权益交易,打造国家级、专业化、权威性的交易服务平台”。这个概念的提出创新点主要在于: 一是基于“绿色权益”概念,提出了“绿色权益交易”的定义。这个定义的覆盖面、包容性、学理性和综合性,明显超越了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相关概念。 二是基于对“绿色权益交易”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提出的“绿色权益交易中心”名称更合理、更科学,也使其业务覆盖面更宽、服务综合性更强,明显超越了现有的一些交易市场(如环境交易所、排放权交易所等)。 三是基于对“绿色权益交易”相关问题的系统研究,提出了构建国家绿色权益交易中心的着力点及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在日益严重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的背景下,提出构建绿色权益交易中心不仅有助于推进湖北省碳减排交易试点工作和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而且会有效推进我国绿色权益交易市场建设,也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绿色权益交易市场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当前,对“绿色权益”关注讨论的多,但较少涉及“绿色权益”的内涵和外延,所以“绿色权益”、“绿色权益交易”和“绿色权益交易市场”都是全新的研究课题,需要广大研究者努力建立起相对完整的概念系统和语言符号系统,特别是深化对湖北绿色权益交易综合性特点的研究,确定旨在实现超越的差异化发展战略。
(来源: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