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改革税收“杠杆”化解过剩
深化分税制改革,扩大“营改增”试点,激励并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减税、退税和增税并举,形成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合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今年以来,“产能过剩”已成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治理的关键词。2012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提到“产能过剩”问题,并提出“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今年初,工信部年度工作会议也强调“着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那么,当前如何有效抑制产能过剩,尤其是如何通过有效的税收政策手段,实现去产能化的目标,成为今年乃至一个时期内经济结构调整首要面临的问题。
产能过剩显税政“短板”
分税制下政府间财力事权不对称,引发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增长,导致体制性产能过剩。
地方政府在财力被上收而事权不变的前提下,为履行好事权,必须想尽办法创收,地方政府为了尽可能多地分享25%增值税的总量,必然加大招商引资、加大投资上项目的力度,尤其是在对GDP拉动效果最快的城建领域和上游产业上项目,片面追求GDP增长以增加财政收入。这种地方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成为了体制性产能过剩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时,在现行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中,除了GDP等经济指标之外,财政收入也是衡量与考核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地方政府为了最大限度地筹集财政收入,就必须施行最有利的税收政策,特别是搞产值大、税收多的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或新兴行业项目,地方间恶性投资竞争加剧,过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兼并重组难以实现,促使产能扩张难以抑制,导致区域经济结构趋同,全国范围内的产能过剩问题加重。
税制改革起步较晚,行业投资结构不合理,导致行业性产能过剩。
我国增值税改革刚刚起步,营改增的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服务业的发展速度与税制改革步伐明显不匹配。目前,服务性行业税负明显高于生产性企业。税制因素不仅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也导致了投资过度集中在工业生产性行业和基础设施相关行业,从而造成了行业投资结构的不合理。
这种因税制改革滞后,行业间税负与经济发展不匹配带来的后果就是工业性行业投资过度扩张,产能过剩日渐加剧的同时,服务性行业,以及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性行业的需求不能得到及时满足形成的行业性产能过剩。
税制结构不合理,制约消费需求扩大,导致相对性产能过剩。
导致产能过剩的重要原因就是最终消费相对不足,尤其是与投资相比,长期存在着结构性失衡,而税制结构不合理则是造成消费能力不足的体制性原因。不完善的税制结构直接影响了居民消费需求的扩大,国内需求的不足,加深了当前产能过剩问题的严重性。
其一,由于政府与国民在收入分配中的税收比重失衡。从分税制开始,财政收入增长迅速,宏观税负快速提高,财政收入增速是城镇居民增速的2.4倍,是农民收入增速的3.6倍;其二,现行的流转税计税依据是以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为基础,价格高,税收高,税收通过价格转嫁出去,推高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从而进一步挤压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其三,我国个人所得税并未实行综合计征,而是采用分项计征模式,税率和扣除方法不尽合理,导致个人所得税本应有的提升低收入人群消费能力的功能缺失。
资源税改革尚不完善,扭曲了企业经营成本,诱发资源性行业低水平发展,导致结构性产能过剩。
目前,我国对石油和天然气企业实行从价征收资源税,而其他稀缺性资源仍采用的是从量征收模式。总体来看,我国资源税仍属于征收标准过低,低资源价格和低排放成本,造就了一大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如钢铁、有色、建材等大多属于“有效产能不足、无效产能过剩”的低水平过剩行业。
主要是由于这种低资源税政策存在着计税依据缺乏收入弹性、资源开采地税收收入偏低、对节约开采和有效利用资源的调节力度不够等问题。加之资源性行业存在暴利,社会资金加倍向资源性行业流入,最终导致这些行业投资过度,形成结构性产能过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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