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提升户籍居民生活福利
把发展的成果封闭在城市,不是城镇化的本义,应当使进城农民与当地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福利。
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发展的速度远远优于农村,使得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公共福利也远远大于农村居民。大量的决策者、媒体记者、知识分子、企业家都住在城里,他们的话语权远远高于农民工,他们不希望和所谓的低端人群共同生活在一个区域里。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公共决策。
目前,中国的城市在公共服务上不完全对外来人口开放。首先,外来人口不能享受户籍人口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福利政策。截至2010年底,农民工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9.5%、24.1%、14.3%、4.9%和2.9%。当然,外来人口也无法享受到户籍人口的低收入补贴。
其次,外来人口和户籍人口存在着就业上的不平等,公务员考试有户籍要求,一些国有企业的重要岗位和国家事业单位的就业也有户籍要求。
第三,在大多数城市,无论是原来的福利分配住房,还是后来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基本不对外来人口开放。即使是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所居住的出租房,在管理上也被认定为不合法。而限制外来人口购买商品房,更是政策上的严重倒退。
第四,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和户籍人口也存在明显的不平等。长期在就业地城市居住的外来人口子女,不能在父母就业所在地参加高考,这是目前对于外来人口在教育上最大的不平等待遇。
当我们提出城市的发展走向国际时,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的城市如果不解决人口的自由流动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所谓的国际城市、国际化大都市就已经否定了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