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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副主任:若忽视生态文明将阻碍“中国梦”
如果经济增长中资源环境代价较大、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成为实现“中国梦”的最大障碍和硬约束
解振华
2013年04月15日13:18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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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治经济三管齐下

切实落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战略,需要一系列政策的保障。

首先是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大考核结果的应用。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批转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要求按规定做好各项能源和污染物指标的统计、监测,明确对各地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十二五”时期,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已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地区和重点企业。

实践中,要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地区,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完成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中央、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新上高耗能项目审批,对考核等级为基本完成的地区,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有条件的审批,确保不影响节能目标的实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与此同时,要加大力度完善政绩考核制度。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增加生态文明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淡化GDP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任期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责任制和问责制。

其次,加强法治建设。

尽快把实践中、改革中形成的有效措施和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使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走上法治管理的轨道。

一是健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节水法、绿色消费促进法及生态补偿条例、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等。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修订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抓紧修订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清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冲突或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法条,解决法律之间相互冲突、脱节、重复,罚则偏软等问题,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准体系。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水耗、物耗、环境标准。加快制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标准和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等,这两年发布100项节能标准。制订再生利用、再制造、低碳产品标准。建立满足氨氮、氮氧化物控制目标要求的排放标准。提高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建设标准,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抗灾能力。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舆论和公众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解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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