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 接】
涉及患者救治费用的医疗政策
1.各地有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规定。
2.《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政策标准可再次报销,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0%。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省市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进行救助。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4.《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救助人群不仅是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逐步将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5.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