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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上涨,有关合作建房的消息再次搅动房市——
合作建房到底可不可行
记者 亢 舒 暴媛媛
2013年04月11日09:39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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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北京青年于凌罡在我国首次提出这一概念并倡导大家加入,至今已有10年时间。10年间,合作建房面临重重障碍,鲜有成功消息。但一直有人心存期待,原因是房地产价格一路高歌猛进,人们希望以这样的方式买到便宜的房子。

最近,有关合作建房的消息再次频传。江苏邳州合作建房项目宣布启动,有消息称,邳州的合作建房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随后,上海又传来合作建房拿地成功的消息。业内人士称,这是合作建房首次在一线城市迈出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合作建房到底有没有可行性?记者采访各方人士,敬请读者关注。

试水者——

于凌罡:合作者当开发商

2003年,北京一个叫于凌罡的青年倡导合作建房。很多人把他称为“合作建房第一人”。经历了各种挫折,他依然执著于此。

北京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出口不远处的一个小门脸,招牌上写着合作建房咨询处,于凌罡就在这里办公。

“现在,我打算在国家政策允许下,组织大家集资盖楼,我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支持。我们会建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以协议为主、协商为辅,实行民主制度的非赢利性实体。它叫什么名字,我还没想好,不过,全程透明是这个合作社的基本宗旨。也许‘全程透明’就该是它的名字……”这就是当年于凌罡在网络上发的帖,从此,他开始迈上合作建房路。

于凌罡的思路是,参与者共同出钱注册一家公司,以这家公司的名义买地,然后选择设计部门、施工部门、物业提供者等,建起一座属于自己的楼。于凌罡希望通过合作建房取得住房的参与人,为共同抵制开发商的暴利团结起来,自己当开发商。

于凌罡的方案最吸引人的是这种方式比买开发商的房子省钱。他提出的设想是,业主先交一部分钱,利用这笔钱,每个业主可以从银行再贷到另一部分钱,用这笔钱支付买地和建房的费用。楼建好后,楼房的底商和附属商业设施属于业主,可以用从中获得的租金收入冲抵银行贷款。根据他的估算,自己盖的房子比买地产开发商的房子大约便宜40%。

最早发起,却没有一个项目成功,这是于凌罡面临的窘境。于凌罡称,最接近成功的一次应该算是花园北路25号项目,当时已经凑到1亿元购地款,投标,但没有中标。

针对一些人对合作建房的质疑,于凌罡认为持有这些言论的人是在为开发商代言。“法律没有不允许大家合伙开公司,任何人只要有钱都可以去拿地,法律也绝对允许找人合伙盖房子。”他说,“开发商一定不喜欢合作建房有市场。”

在于凌罡看来,被媒体误读是他十年来均未取得成功的原因。一些人质疑他是为了挣名声赚钱、非法集资、被开发商“招安”等。2010年,他宣布停止合作建房。

最近,于凌罡决定通过非招拍挂的方式拿到土地,合作建设一个公租房项目。于凌罡合作建房咨询处的白板上,贴满了招募合作者的情况说明页,“55平方米29万元、公租房、大产权”是最醒目的字。

“我计划组织200人,每人出29万元,之后定向购买土地共同成立公司,400个工作日建成交房后,每栋楼一个房产证,共同持有。公租房用地的楼面地价不会超过每平方米2500元,初步测算的租金是每套月租1815元。”于凌罡认为,社会单位建设公租房不仅合法,还有很大的政策优势。“住建部规定公租房谁投资谁所有,所有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财政部规定公租房免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增值税;国土部规定公租房用地可免招拍挂。”

于凌罡解释道,合作人如果自住,公司统一办理申请、租住手续。如出租,则必须租给符合公租房资格的人,出租情况和租金收入分配都会对外公开,不允许出资人随意乱涨价。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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