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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十八大:发挥政治优势 制约监督权力
褚晓路
2013年03月26日13:38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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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以权利制约权力

十八大报告提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利高于权力。在注重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同时,必须注重以权利制约权力,改变目前权利缺位的状况。

民主和谐的社会是公民知情知政的社会,各机关所有与公众相关的职权运作和监督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都应公开。建立与公民的常态沟通机制,以公开化增强监督的民主性,扩大监督的社会效果。对于有影响的腐败渎职、违法行政、司法不公等案例,要公布真相。应大力培育“公民社会”,鼓励成立相应的社会团体,完善社会自治功能,为公民表达诉求和参与监督提供渠道。

各级人大常委会应不断提高了解、掌握民意诉求并将其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能力。使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权力机关得以强化,也使权力机关的监督刚性借助群众舆论得到增强。

加强日常协调

缺乏协调,各行其是,合力不足,是目前监督资源利用不充分、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实践证明,孤立进行的监督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探索建立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协调制度,实现监督资源的共享和充分利用,形成各方面、各层次的监督合力,构建“大监督格局”,提高整体效能。

一方面,应结合各个监督机关的法定职责,根据职权需要,建立健全相互衔接的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应以主要监督任务和重大案件、聚焦点,或以监督对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为根据,把各有关机构的工作联系和组织起来。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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