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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官员财产公开申报的五个“度”思考
2013年03月25日09:1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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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气度

所谓气度,是指关于建立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的决心和意志的问题。 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为何酝酿了这么久在中国就难以出台,现在要求尽快建立例如在一年内推出,但是能不能做到呢?这关键就在于我们肯不肯下这样的决心,有没有这样的意志的问题。最近,国内有些媒体正在大声疾呼,“官员财产申报,你还在等待什么!”很显然,我们等待的就是决心和意志。

应该说,现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我们执政党和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决心也已经下定了。目前,有些高级干部甚至表态,如果党中央同意,他们就可以把自己的个人财产先行公之于众。作为新一届党中央领导人,习近平总书记以坚决的口气说道,“打铁还要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怎样才能防止物腐虫生呢,我们就需要有这么毅然决然的一招,把官员的财产公布了。我们需要尽快建立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的英勇气度,取决于以下这些因素。

其一,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实行了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也就是要求对各类官员公开报告个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的财产状况。这是反腐败最厉害、最管用的一个制度。如果不搞财产申报制度,反腐败就不算动真格,效果不会好到哪里。我们必须尽快借鉴、采纳世界上通行的关于官员财产申报的制度。

其二,如果没有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这对所有从政的官员和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态都没有好处。由于没有这个制度,我们再清廉的官员都会被老百姓怀疑是不清廉的,使整个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态弥漫着一种怀疑的、人人自危的氛围。我们有必要通过尽快建立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从而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政治社会生态。

其三,新一届党中央领导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说明,上行下效的重要性。只要党中央下决心了,就没有推动不了的事。

四、进度

所谓进度,是指关于建立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后采取什么方法推进的问题。不可否认,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存在官员贪腐的问题,而且在建立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时都面临严重的贪腐局势。例如,上个世纪70年代时,香港贪腐成风,特别在警务人员中,受贿成风,高层警官与黑社会勾结,贪赃枉法、中饱私囊的现象比比皆是。曾有一个名叫韩德(Ernest Hunt) 的警司,因贪污入狱时承认,在他近20年的警察生涯中积累了500万港币的财产,他坦言“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迫于民众的压力,1974年2月15日香港立法局通过《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廉政公署正式成立,先后颁布了3个特别法例:《防止贿赂条例》、《廉政公署条例》、《防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也规定了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官员要申报财产,当时很多人反对,包括整个香港的警察,因为他们贪污腐败的比例最大,反对声也很大。对此,香港采取了特赦的方法,即对过去的贪污腐败既往不咎,但是,从此后开始必须公开申报。

当年香港推进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就是通过化解一些尖锐矛盾,尽量避免阻力,来换取进步和发展。现在,我们国内已有学者提出,在我国推行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应该有一个三年过渡期。也有人提出,“新官新办法,老官老办法”,即新提拔、新当选的官员先公布财产,还当原来职务的,暂时就不要公布,这也是主张有一个缓冲期。可以说,政治改革,既要积极突破,也要渐进稳妥。要积极突破,就是要建立新制度,推出新举措;要渐进稳妥,就要在策略上可以有一些回旋的余地。所谓改革要走渐进之路,就是寻求阻力最小的路线。阻力太大,强制推行下去,就会造成比较大的混乱,欲速而不达,反而于事无补,难有突破。为了破除官员的心理抵触并避免社会动荡,我们在推进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的进度上,采取一些妥协的办法,能够寻找到一个阻力最小的、得到渐进的推进方式,就有利于这项制度的落实。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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