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孙小静 钱 伟
2013年03月20日08:5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李春风田头归来。一边是田,一边是猪棚。 |
春耕在即,关明和正在检修机械。 |
制图:蔡华伟 |
原题:家庭农场 正在探路(上):家庭农场,能否缓解种地矛盾
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谁来种地”将成为长期萦绕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如何在维护粮食生产安全的同时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是个两难选择。
理论上讲,农业规模化经营是走出这个困境的可行选择,但这涉及土地权益分配这个牵一发动全身的总闸门。考虑到整体的经济风险,以及并未完成彻底城镇化的广大农民工群体,农村土地集中的速度应当滞后于人口转移的速度,才算稳妥,规模也不宜太大。
从实践层面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家庭农场,可能在释放农业生产力和控制制度风险之间达成相对平衡——土地流转对象为自耕农,可以限制集中土地搞非农产业的“挂羊头卖狗肉”行为;流转规模一般在200亩以下,期限在5到10年左右,还有村委会居中协调,政策风险相对可控。
近期,本报记者到上海松江、安徽郎溪探访当地的家庭农场,观察这一探索对农村利益格局带来的变化。
——编 者
新闻背景
什么是家庭农场?
较早推行这一经营模式的上海松江区,提出了这样的定义:家庭农场是指以同一行政村或同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家庭(一般为夫妻二人或同户家庭劳力二三人)为生产单位,从事粮食、生猪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家庭农场经营者是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的自耕农。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2013年中央1号文件时,这样定义家庭农场:以职业农民为主体,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专业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有多少?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去年底,全国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有270多万户;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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