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迹 国务院历次机构改革
(1982年以来)
1982年——
历时三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较大、目的性较强的一次建设和完善行政体制的努力。国务院部门数由100减至61,人员编制由5.1万人减至3万人。
1988年——
国务院在调整和减少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取得了进展,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1993年——
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41个,加上直属机构、办事机构18个,共59个,比原有的86个减少27个,人员减少20%。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行了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进一步理顺了纪检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
1998年——
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的有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2003年——
这次改革重大的历史进步,在于抓住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比如,建立国资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银监会,建立监管体制;组建商务部,推进流通体制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管。
2008年——
裁撤部门有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防科工委。组建部门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较之前减少1个。(魏婧 吴楠 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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