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通过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加大阳光政府建设的力度,使公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采取断然措施,清除和抑制灰色权力地带的蔓延和肆虐,对灰色权力、灰色资本、灰色暴利进行坚决清除。要启动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改革,可以先在新提拔的官员中实行这项改革,包括新担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此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加快省直管县改革,调整行政区划,改变城市的治理。要把推进省直管的改革,与调整行政区划、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城乡一体化战略有机结合,实现纵向行政层级扁平化。同时要改变传统的城市设置和管理的模式,尽量依法设立,强化市的自主管理权,淡化市的行政级别,不断探索城市的设置、管理的新模式。
要加快政府自身改革步伐。其中最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建立严格的官员问责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治官的力度。要大幅降低行政成本,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民生。与此同时,要加快官员选拔制度的改善,无论在党内还是人代会,都要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官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在官员的选拔、监督、评价过程中,有更大的选择权和话语权。
要改变改革的推进策略,尽快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扫清障碍。政治体制改革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具有决定意义。从发展的趋势看,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性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是很难有大的作为的,或者即使推进也有可能再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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