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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前专员:对贪腐要零容忍
记者 林衍
2013年03月07日11:45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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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不敢贪,不想贪,还有一点就是通过预防让你不能贪。”罗太说,在香港,政府要买东西必须经过招标程序,其中开标的人和审标的人都不一样,项目没有实施前,招标程序必须送到廉政公署。

在会场上,太平绅士蔡素玉也举了一个类似的例子,她说,自己在香港有很多公司,但是她从来都不知道哪个税务人员管她的企业,因为税务人员每周都要抽签决定去哪个公司查税, “这些小细节经常是制造贿赂的温床,只要改变做法,就可以减少很大部分的腐败现象。”

罗范淑芬记得,这些年,越来越多的地方代表团来香港取经“反腐”。而作为人大代表,她也经常来北京的司法机关调研。

这一次,她带来的“反腐”建议包括:整合和完善多年来中央发出的行政指令,包括规章、办法、守则、纲要等等,制定单行的反贪污渎职法;强化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规定官员应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而人大要审批监督财政开支,尤其是一些庞大的开支项目;加大力度惩处贪污受贿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防微杜渐。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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