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香港廉政公署前专员:对贪腐要零容忍
记者 林衍
2013年03月07日11:4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更多精彩 进入人民网理论频道

“有一个人被告发了,你说不要查了吧,这不行的。”她告诉记者,每一次报案都会生成一个号码,负责侦查的人必须把证据送到律政司。如果执法人员认为证据不足,或者是被举报人遭到恶意陷害,则必须接受一个由社会人士组成的委员会的审议,确定“真的查无可查才可以”。

但在她看来,执法只是让人“不敢贪”,教育则让人“不想贪”。

从中学起,香港的青少年就要参加“廉政讲座”,学习什么是贪污贿赂以及如何举报。廉政公署根据已审结的案例组织拍摄的《廉政行动》剧集,也大受港人欢迎,平均每集有119万人观看。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初,实名举报的市民投诉不超过30%。如今,这一比例已超过70%。

1997年,廉政公署曾经拍摄了一部名为《才俊》的公益广告,其中的广告词打动了许多人:“挣钱并不是错,错的是你怎样挣钱。公平不代表每个人都赚一百元,公平是说你有赚一百元的能力,就能赚一百元;你有赚二十元的能力,就能赚二十元,这就是公平。可能你今日挣的钱比我多,但若我的才华比你多,终有一天我挣的钱会比你多。”

“选择了当公务员就应该有一点使命感,就一定要想到,自己永远不会大富大贵。哪怕你比同学更聪明,更有能力,你不能因此觉得不公平。”在谈到自己对于公务员贪腐的认识时,这位被港人称为罗太的廉政公署前专员微笑着说。

相关阅读:
(责编:万鹏、朱书缘)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