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增长至关重要
背景:2012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连续三年下降,由2009年的3.33:1下降到3.10:1。
记者:尽管农民收入近年来增长较快,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总体上仍未得到解决,原因何在?
陈锡文:最近三年出现了农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的可喜变化。增速赶超,除了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和国家富农政策力度加大这两个原因以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保持了非常快的速度,可以说,主要靠市场力量、靠农民转移就业的推动实现了农民收入增速对城镇居民的赶超。
但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仍超过3:1,收入差距仍处于历史高位。而且城乡居民收入的统计口径还不相同,城镇居民是可支配收入,农民是纯收入,如果都按可支配收入同一口径统计,城乡收入差距还要大些。
韩俊: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深层原因在于:一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农村资金大量被抽走,农业在资源配置中仍处于不利地位;二是农产品价格明显偏低、农民工工资明显偏低、征占农村土地补偿价格明显偏低,农民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仍处于不利地位;三是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乡公共服务制度不统一,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分配不均衡,农村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仍处于不利地位。
张晓山: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民不仅在收入上与城市居民有较大差距,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也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农民在享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与城市居民的差距很大。
记者:下一步应如何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收入倍增?
陈锡文:农民收入增长至关重要,不仅决定着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将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发展。从实际情况看,这几年农民的农业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在不断下降,因此今后再靠农业增收实现收入增加的难度较大,能依靠的只有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在不断增加,2012年工资性收达到了3448元,接近家庭经营收入3533元这一数字。
要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要保持农产品的合理价格水平,在完善城市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的基本食品供给保障机制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农产品价格,我想大多数人是可以承受的。
此外,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转向二、三产业就业的农业人口综合素质,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
韩俊: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必须广辟农民增收渠道。一是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二是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三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张晓山:这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但通过国家政策的调整,改变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方面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较短的时间内缩小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差距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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