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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十八大后转型与改革突破口
——中改院改革形势分析座谈会专家观点综述
记者 张飞 吴攀龙
2013年02月01日10:01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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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田小宝认为,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着力解决影响扩大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基础。

郑新立认为,尽快让民营经济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这项改革比较容易赢得共识。

从司法改革入手推进改革。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认为,第一,要化解现实的冲突,法治是最有公信力、社会最能接受的一种形式;第二,推动法治是巩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保护市场化改革成就的需要;第三,社会对法治有高度的共识,可以减少改革阻力;第四,法治是信息化、全球化和民主化的基本趋势;第五,从法治推动改革能建立倒逼机制,打破改革动力匮乏的格局。

李曙光认为,司法改革是比较好的突破口。第一,要让司法独立运行,实行独立审判。当前法院行政化对于独立审判的影响太大;第二,修改宪法,建议宪法12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业法院进行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进行监督”改成“双层级的法院”。监督实际上是对独立审判的干预。

以深度的行政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汪玉凯指出:第一,政府愈来愈成为社会矛盾的中心和焦点;第二,政府管理前端与人大、司法、党政权力的划分等政治领域改革密切相关,后端与经济社会领域的治理和改革也直接相连;第三,作为公共治理主体的党政自身改革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其他方面改革的成效。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认为,行政体制改革应当是整体系统的改革。第一,推进公务员和干部体系的改革,把政务官和事务官区分开来;第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规制能力,建立一套政府规制经济发展的体系;第三,保障政府职能与资源相匹配,同时提供有效的监督;第四,促进公务员职业要求与待遇相匹配;第五,改革地方党政机构设置。除此之外,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把各级人大作为社会意志表达和整合的唯一的、根本的合法机制来建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认为,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给地方分权,实现地方自治。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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