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之世多良吏,他们是治世的能臣。所谓“能”,不是指执法严苛、峻刻,而是指顺应民意,施政宽和。“治民所以便民”,凡利民者行之,凡害民者去之,这是他们的共同特点。受惠的百姓在良吏们离任后,仍感念不止,正如史书上写的,“所居民富,所去见思”。
以理乱绳的耐心治理“乱民”
汉宣帝时,勃海郡(辖境包括今天津市,河北、山东各一部分)连年饥荒,盗贼蜂起,郡守控制不了局面。汉宣帝让人推荐能够扭转勃海郡危局的官员,丞相、御史不约而同地举荐了龚遂。于是汉宣帝任命龚遂为勃海太守。
朝廷遇到棘手的事,想到了龚遂,以为能够控制勃海郡局面的郡守,非他莫属。而龚遂此时还在服刑呢!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他因昌邑王一案的株连,被处以髡刑(剃去须发的一种刑罚),并处以四年筑城劳役。作为“罪人”的龚遂,一夜之间成了勃海太守,当时年已七旬有余。汉宣帝召见了他,见其形貌短小,不免有点轻视,以为未必如人们说的那么有才干、有能耐,便问道:先生有什么办法消弭盗贼呢?龚遂答道:勃海濒临大海,远离京城,皇上的德政推行不到那个地方。民众饥寒,而官吏不闻不问,不予救助,出点事是难免的。他反过来问宣帝:皇上今天是想要我凭借武力肃清盗贼呢,还是想要我安抚他们呢?宣帝说:我选用贤良的官员,就是想安抚他们。龚遂说:“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惟缓之可以治。”意思是说,治理纷扰不已的勃海郡,心急不得,鲁莽不得,不管三七二十一,乱砍三斧头,是无济于事的;而要以整理乱绳的耐心和细心,解决问题,安定局面。他向汉宣帝提出要求:让他在勃海郡便宜行事,丞相、御史等不要干预他的施政。汉宣帝批准了龚遂的请求,以及治勃方针。
勃海郡听说新太守到来,马上派出一队士兵跑到很远的地方迎接和保护他。龚遂把士兵们统统打发回去,不要武装护卫。他很自信,并不担心会有人害他。他给所属各县发去公文,命令将缉捕盗贼的官吏一概撤去。参与骚乱、抢劫的人中,凡持农具的,都是良民,不得追究;手持兵器的,才是盗贼,必须追究。龚遂单车独行至太守府,郡中居然没有再出现风波。龚遂争取了被裹挟的民众,孤立了真正的盗贼,他们就掀不起大浪了,也就好解决了。
龚遂又开仓借粮食给贫民,选用良吏管理民众,劝导农民努力耕种,并具体规定一家须养两头母猪、五只鸡,一人须种几棵树、多少葱韭。民众有持刀剑者,动员他们卖掉剑买牛,卖掉刀买牛犊。在龚遂的治理下,勃海郡出现了“吏民皆富实,狱讼止息数年”的安定、繁荣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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