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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汉唐良吏多
对地方官员重要性的认识,历代帝王很少有超过早年生活在民间的汉宣帝的。
汉宣帝说过:百姓所以能安居乐业,“而无叹息愁恨之心”,是因为官员施政平允、公正,断案合乎法律。与我一起治理国家的,不是那些俸禄二千石的郡守吗?
汉朝对于治绩显著的郡守,往往下诏书褒扬、勉励,提高官秩、俸禄,赐以黄金及爵位,有的甚至赐爵关内侯,以示荣宠。中央高官丞相、御史等需要补充时,往往从郡守中选拔。这些措施,对地方官无疑是很大的策励,故而官员们大多积极向上,官场呈现清新之气。班固《汉书·循吏传》说:“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
唐太宗也十分重视地方官,曾说:“治人之本,莫重刺史”。唐朝刺史是州的行政长官,其职责和管辖范围与汉代刺史有所不同。唐太宗把各地刺史的姓名都写在宫中屏风上,经常观看,并将各人的表现分别写在名字的下面,作为日后任免、升降的依据。又命五品以上京官和地方官推荐堪任县令者,得到了一批良吏。开始时,都督、刺史都由皇帝亲自册封,后来皇帝不再册封,不过仍于任命之日在便殿召见,赐给衣物,表示对他们的尊重与期许。唐玄宗时规定,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副长官缺,从曾经担任刺史的官员中选拔;各部高级部员郎中等缺,从曾经担任县令的官员中选拔。《新唐书·循吏传》说,这样选拔的官员,“虽不能皆善,而所得十五”,多半是好的。此书又说,唐代国祚绵长,“与汉相埒。致之之术,非循吏谓何?”认为唐朝是靠良吏治国实现繁荣、兴盛的。
“吏良,则法平政成”。良吏们执法平允而不峻急,公正而不偏私。良吏多,上下就和顺,政治就清明,这是汉唐之世治理国家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作者为凤凰出版社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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