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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众住房问题
唐朝颜真卿的外孙韦丹,是一位清正廉能的官员。德宗时,新罗国国君去世,朝廷任命韦丹为司封郎中,派他前往新罗国吊唁。唐朝有个规矩,凡官员出使外国,不发差旅费;而赐给州县官10个职位,官员可将这10个职位卖掉,将所得银两充作出国经费。买得的这种官被称为“私觌官”。韦丹不愿通过卖官——尽管是“合法”的,获得出国费用,他要堂堂正正地从有关衙门领取差旅费。于是他要求朝廷按实际需要发给旅费,德宗批准了他的要求,命有关衙门照付。韦丹还没有启程,又传来了新立的新罗国国君去世的消息,朝廷就没有让韦丹去新罗,而让他到地方任职。
唐宪宗元和年间,韦丹出任江南西道观察使。江南西道简称江西,其观察使管辖的地方很大,有洪、江、信、袁、抚、饶、虔、吉八州,相当于现今江西省。韦丹到任后,发现民众居住的都是以稻草、茅草等为顶,以竹子为梁、椽的草屋,没有人住瓦屋。草屋受风雨侵蚀,易于倒坍,且易于失火。为改善民众的居住条件,韦丹请来制瓦的师傅,指导制瓦。他规定:民众有能力自己盖屋的,可以到官府领取瓦和其他建材。官府将这些物资以成本价赊给他们,可慢慢地还,官府不会催逼。还给予造瓦屋者政策上的优惠:免除一半赋税。流亡在外尚未归来的,官府先为他们建好房,一旦返乡,便有新房可住。贫穷无力建房的,官府予以资助,使他们也能建房。韦丹亲自鼓励、督促建造瓦屋。在他的倡导、推动下,民众不但居有定所,而且住房来了个“更新换代”,草屋普遍换成了瓦屋。在韦丹那个时代,这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韦丹通过出台好政策,居然做到了。
韦丹还曾清查国家粮库。有一名仓吏管仓10年,韦丹查核其所管仓库粮食,发现少了3000斛。查阅从其家中搜出的账簿,发现短少的粮食原来被掌有实权的官员们侵吞了。韦丹把这些官员找来,对他们说:你们凭借权力侵占国家粮库的粮食,这是犯罪。给你们一个月时间,你们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将侵占的粮食归还。这些官员知道韦丹讲话的份量,到期没有一个人敢于拒不归还。
过了40年,唐宣宗与宰相们谈论“元和时治民谁第一”,周墀说,我曾在江西当过官,知道韦丹立有大功,施惠于八州民众。他去世40年了,“老幼思之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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