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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元竹:从国际经验看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创新
丁元竹
2013年01月24日14:39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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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和创新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
  用国际视野去看20世纪的公共服务体制的改革极其重要。换句话说,新自由主义大大改变了发达国家的收入分配格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形成的比较合理的利益格局被打破,财富向少数人手中急剧集中,改变了利润和工资各自在总收入中的比例,收入分配状况恶化。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探索中从深层次考虑和研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要求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支撑。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政府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基础,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2007年,我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从此,“一老一小”的医疗保障有了着落。2009年,国家启动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我国农民首次在60岁后可以享受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也就在这一年,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各地区普遍建立起来。2010年,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同时,国家实施了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从而使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跨省区转续,迈出了建立统一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步。2011年,国家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填补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最后的空白。2012年,国家提出了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到本年底实现制度全覆盖的目标。10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从国有企业逐步扩大到各类企业,从城镇职工逐步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从城镇扩大到农村,基本建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和社会慈善事业为补充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截止到 2011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391万人、47343万人、14317万人、17696万人、13892万人。截止到2011年末,列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的参保人数已经达到3.3亿人。所有这些,都为社会现代化,乃至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标志着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来,迈出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一步。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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