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2012年共收到向国务院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1393件,对其中1386件进行了备案登记(其中地方性法规645件,地方政府规章605件,部门规章136件),对其中7件不予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各地方、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章电子文本713件(其中地方政府规章571件、部门规章142件),规章电子文本报备率为96.2%。国务院法制办严格执行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经审查发现问题的有19件,已经全部进行了不同方式的处理,有效地解决了法律规范冲突、“打架”的问题。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办案方式,进一步规范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裁决的具体程序,明确案件办理流程。201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40件,已办结707件,其中立案受理案件256件,办结108件(裁决维持64件,撤销行政复议决定3件,确认违法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审理37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加大对行政复议案件共性问题的研究和规范,对部分案件较为集中、问题较为突出的地方加大规范引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国务院法制办将2011年度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向各地方、各部门作了通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有所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加强。
——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推动各地方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体系。指导各地方、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建设“行政权力库”和“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分类,设计内外流程图,细化裁量基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及时更新管理。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初步得到整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在全国从严规范强制拆除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12个省(区、市)征地拆迁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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