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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2012年12月13日13:21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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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就业者合法权益有待加强

经过多年的努力,尽管我国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改善,但是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劳动者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农民工权益长期得不到有效维护,社会保障体系仍然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

劳动者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决定了劳动者“有权难维”。另外,我国工会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且缺乏相对独立性、劳动者的“话语权”相对较弱、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知识水平不高以致维权意识不强也导致了劳动者的相对弱势地位。

(二)劳资关系不和谐,劳动争议案件多。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数量持续增加。2007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的案件达到35万件,比2001年的15.5万件增长了126%。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为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以2006年为例,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占全部争议的37.7%,因社会保险引发的争议占36.4%。

(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两个突出的问题。1.覆盖面偏小,参保率偏低。特别失业、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不足20%,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参保率也很低。2.基本养老统筹层次低,转移接续问题突出。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险“划疆而治”的局面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不仅导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保险待遇存在差别,而且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

(四)农民工权益仍然得不到有效维护。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加强。但是,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有待提高。据《海南日报》2008年10月22日报道,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海口市750家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在检查涉及的农民工中,仅有44.9%签订了劳动合同。2.工资水平过低,工资拖欠现象仍然存在。近几年,随着政府的重视和部分地区发生“民工荒”,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仍然过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题调研组统计,2010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平均工资为1226元,比2002增长17.6%。其中,月收入800-1000元的约占20.3%,月收入800元以下的仍占12%,1.6%的农民工收入甚至在500元以下。此外,不同地区仍存在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2006年长三角地区和闽东南地区拿到全部工资的比例较低,分别为78.2%和74%。3.劳动时间长、强度大,休息权没有保证。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平均每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时,部分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6天以上。其中,每周工作时间多于《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占89.8%。与城镇劳动者相比,每周工作6天的比例高1倍,每周工作7天的时间高58%。4.参加社会保险的比率(参保率)仍然过低,保障水平不高。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0年底,2.4亿多农民工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者仅占13.6%,参加医疗保险者仅占18.9%,参加失业保险者仅占8.22%,参加工伤保险者仅占26%。5.劳动保护不足。农民工从事的往往是危险、肮脏和要求苛刻的工种,健康和安全得不到保证,最突出的是煤矿安全。6.公共服务不足。由于我国的户籍制度和“政策歧视”等原因,农民工在城市中受到“非市民待遇”,享受不到城市提供的公共服务,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生活居住条件问题等。

(选自发展和改革蓝皮书·中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报告No.5《以民为本: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10年(2002-2012)》)

(责编:张湘忆(实习)、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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