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志勇
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警卫工作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管制时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各地不得擅自违反规定清道封路,影响群众正常通行权益。(12月8日《湖南日报》)
不封路不清场,作为良好的亲民作风,首先体现为不扰民、不伤民。不是在群众面前趾高气扬,而是与群众情感交融,平易相处,呈现出一种鱼水关系。
不封路不清场,是与群众休戚与共、心心相印。脚下的路,群众走,党员干部也走,谁都没有特殊。不动用公权力,不在群众面前显示强势,可从骨子里体现出对群众的尊重和爱护。
不封路不清场,更是体恤民力、厉行节俭的表现。封路清场,必然牵涉到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显然是对社会财富的浪费。当一些不必要的开支不断累加,最终加重的是群众的负担。
领导干部出行封路和清场,主要目的应该在于安保。可是,一些“领导车队”无视交通规则,肆无忌惮地闯红灯,势必会在百姓心目中造成恶劣影响。当许多不必要的安保在各级各地盛行,处处戒严,处处铺张,时时警车开道,时时交通管制,必然导致干群关系的疏离甚至对立。
说到底,领导干部能够融身于广大群众之中,其实是最大最好的安保。当领导干部的活动,能够成为市民群众眼前的一道亮丽风景,普通市民群众可以自由拍照留念,除了可以感受到身心愉悦,更会感受到民族和国家发展的和谐。领导干部出行不封路清场,脚下的路就会越走越宽。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有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规章制度才有执行力和约束力。在作风建设问题上,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既是公众行动的导向和社会风气的引领,也事关党风政风民风。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出台“八项规定”,特别提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有着极强的表率示范作用,并促进了政府职能向效率型、服务型、生态型转变。
愿这股清风,习习而来,吹拂弥远,促人心凝聚,造无尽福祉。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