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关于党员、党的组织、党的干部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加强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的规定,在条文部分对党员义务作适当修改,充实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增写了有关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内容等。这些新要求、新规定,是对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实践经验的新总结。
深刻理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拔干部的原则,全面把握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强调,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在干部工作中的鲜明体现。要把握好德与才的辩证关系,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原则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来把握、来贯彻。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要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让所有优秀干部都能为党和人民贡献力量。要在选好用好干部的同时,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更加注重思想道德修养,按党的要求从政修身,按群众期盼干事创业。
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将积极创先争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使创先争优成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动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要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科学发展创先争优,围绕本职工作创先争优,围绕服务群众创先争优,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创先争优。要坚持思想先进与行动先进高度统一,推动创先争优成为全党的价值理念和自觉行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的建设融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的实践中;坚持群众满意的价值导向,在为人民办实事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内生动力;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