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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充实完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郑重确定:“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此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可以表述为“两位一体”。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在论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时,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这是“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一直延续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要求“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总体布局由此拓展为“四位一体”。
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越来越迫切的新期待,把“生态文明建设”第一次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总布局由“四位一体”拓展为“五位一体”。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文明作为对绵延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历时几百年的工业文明的继承、发展和超越,代表着更为高级的人类文明形态。改革开放后一段时间里,由于我们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导致了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大气被污染,河流被污染,水土流失,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不能再走传统的工业化道路,而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以充分发挥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明发展道路。十八大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再认识的重要成果,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八大同意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一部分写入党章并增设专段阐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在充实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同时,根据十七大以来的新实践新认识,还对党章总纲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充实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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