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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文化权利如何实现
【背景】
蓝皮书中的相关研究破除了人均产值3000美元必定带来文化消费高涨的“国际经验”,同时也揭示出中国文化消费需求的“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书中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进程的预期目标测算中,如果至2020年能够实现过去20年间曾经出现的各项“最佳”协调性,包括城乡之间的“最佳”均衡性,那么到2016年全国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就将超过4万亿元,达到4.8万亿元,最终到2020年将达到16.7万亿元。
【现状】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文化民生建设。推动文化民生建设,就是要让每一个公民都可以了解和接触到传统与现代的各种优秀文化遗存或成果,使绝大多数公民具有文化创造的能力并可以公平地获得文化创造的条件与机会。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这无疑为我国国民文化消费总量的增长与水平的提升指明了新的方向。
【专家声音】
花建(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在中国建设世界文化强国的战略中,提升文化消费力,完善文化公共服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公民文化消费力的提高,唯有建立在强大的社会公共文化能力基础上才能实现。它犹如一块金币,这一面是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那一面是社会文化消费能力。从广义上说,公共文化服务力是通过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向社会提供各种基本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保障全体公民共享文化成果,为全体公民实现文化权利提供必要保障的能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力的目标就是不断提升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水平,扩大全社会的文化消费,从文化民生的意义上体现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目标。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们要建立和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力体系,逐步缩小地区和城乡之间的文化消费水平差距,让公共文化服务力成为改善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强有力杠杆。(本报记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