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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距:消费短板如何补齐
【背景】
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文化消费需求的地区差距有所缩小,但城乡差距继续显著扩大。蓝皮书中称,国家实施“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策略以来,继2009年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恢复性增长之后,2010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和人均值分别增长16.71%和16.15%,均为2002年增长高峰之后又一个高峰值。1991年至2011年的20年间,全国城镇人均值总增长高达乡村人均增长的1.71倍,城镇年均增长幅度高出乡村年均增幅2.72个百分点。当前尤其需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加快提高乡村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缩小城乡文化差距,促进文化发展成果的城乡共享。
【现状】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出现了越来越普遍的空巢化现象,越来越多的青壮年进入了城镇,相当数量的青少年和儿童也进入了城镇,农村留守人口的文化素质水平总体较低,传统文化活动日益稀少,现代文化产品与服务也主要集中在有较强消费力的城市,农村日益成为文化发展的死角。这样一个文化消费“增长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专家声音】
皇甫晓涛(北京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大国,推动文化消费不应该“一刀切”,应该是多样化的,以发达地区为引导,带动全局逐步向更高的水平提升。在转型创新与开放发展的特殊历史阶段,文化消费出现地区差距与城乡差距不仅是正常的,而且也是有益的。要允许沿海与城市先发展起来,允许先导经济有自己的成长空间,有新增长的购买力与新兴市场体系的消费能力。但在跨越现代化、城市化初级阶段后,就要有增长的协调性。这一协调性不是“削富”,而是富乡与富民,大力发展乡村的城镇化、知识化、现代化,以此协调、平衡、解决乡村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滞后、消费结构滞后的问题;并在城镇化中全面促进区域经济的平衡与发展、转型与创新、提升与腾飞、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文化消费水平需要从增加农民收入入手,加强农村的基础文化艺术教育,做实公共文化服务,保护农村文化生态,恢复传统民间文艺活动,通过合理的财税政策鼓励文化企业向“三农”拓展市场,建立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