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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
其一,推进社会融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障。在流动人口规模持续高位的背景下,若多数人在长时间内不能稳定就业,或劳资双方关系紧张,不时发生对抗性事件,势必造成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之间缺乏信任、关系不睦,流动人口和城市体系之间发生断裂,引发社会的不安和动荡。如果不能有效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度,必然会引发社会群体间更多的矛盾、对立和冲突,威胁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有大力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才能消除和避免出现更多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向着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迈进。
其二,增进社会融合是深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历史进程的必然要求。人口流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绝大部分国家,人口流动受市场经济规律支配;在中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对本地人与外来者区别化的制度安排成为农村人进入城市、外地人进入本地并享受福利资源的巨大阻碍。农村人进了城、外地人到了本地,都难以平等地享受本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从而严重损害他们对流入地的情感、信心和长期居留的意愿。为了使流动人口更好地服务于流入地社会,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推进他们的融入过程。
其三,促进社会融合可整合社会资源,使其得到节约集约式的利用,使人力资本得到高效优化的配置。不少流动人口劳动就业的稳定性差、流动性大、漂泊性强。他们身在外地,根在故乡,家分两地,长期奔波于城乡之间或城市之间,劳动力转移方式极不彻底,影响到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流动人口不能在某个地区长期定居,致使企业不能形成稳定的、劳动经验不断积累、劳动技能不断提升的产业大军,不利于企业的人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就业的不稳定性促使他们将务工的收入在家乡投资建房,但新建住房往往常年闲置,造成家庭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度,有助于他们彻底从农村转移出来,在城市实现稳定的生活和工作。这样不论是从家庭、企业、还是从整个经济社会的角度,都使资源得到了集约、高效的利用。
其四,把握社会融合程度是积极探索及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在社会转型时期,诸多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管理面临更为复杂的情势;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更是给新时期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都提出了巨大挑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亟待破解的难题。中国的流动人口问题是制度变迁与体制转轨中产生的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变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而且也需要改革和创新包括人口政策、人口管理和服务体系在内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特别需要调整、创新传统的管理和服务模式,适应流动人口“流”而不“留”或“留”而不“流”的特点。把握流动人口的融合状况有助于管理部门摸清现状、预测未来,并以此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衡量地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改善政府管理和服务手段的重要依据,从而更好地解决流动人口最为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迫切问题。
其五,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是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解决当下中国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助推器。了解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程度能够为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提供方向指引,通过对融合程度的把握,评估各地流动人口的生存和发展状况,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有效的措施,并进而引导流动人口合理分布,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实际上,流动人口若能尽快地融入流入地社会,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实现了有序流动——他们找到了适合自身发展之地,流动不再盲目。特别是在中西部城市及中小城市,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吸引流动人口就地择业、就近工作,引导流动人口到中小城市安家落户,促进城市化进程,也就是合理引导了流动人口的区域分布和地区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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