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桂韓
2017年08月22日09:55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三、強化黨內監督,發揮巡視“利劍”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從嚴治黨、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這“四個重要”的精辟概括,第一次清楚地指明了巡視對於加強黨的建設、從嚴治黨、維護黨紀、加強黨內監督所起的重要作用,不僅為巡視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為反腐倡廉找到了重要抓手。他明確告訴全黨,“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權宜之計,要用好巡視這把反腐‘利劍’。”他就巡視作出明確的職責定位,指出“巡視工作就是要發現和反映問題。”“巡視組要當好中央的‘千裡眼’,找出‘老虎’、‘蒼蠅’,抓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此外,還強調要抓好工作創新,推動巡視內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設等方面與時俱進,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巡視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要發揮巡視遏制作用,切實運用好巡視成果。
2013年,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多次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審議通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3—2017年)》。此后,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多次聽取巡視情況匯報,習近平總書記每次都作出重要指示,為巡視工作指明方向。
隨著巡視工作的深入推進,中央紀委不斷推進巡視改革創新。2013年,實行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關系不固定,建立巡視組組長庫,一次一授權,選派有經驗的辦案人員參加巡視,提高了巡視質量和水平。2014年,增加3個中央巡視組,開展3輪巡視,對2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常規巡視,對19個部門和中央企事業單位開展專項巡視。2015年,開展了3輪巡視,共巡視83個單位黨組織,實現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干企業和中管金融單位全覆蓋﹔明確提出巡視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巡視,是政治巡視不是業務巡視,對巡視定位的認識更加深化,發現問題的指向更加聚焦﹔巡視組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嚴格遵循黨章,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情況,著力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選人用人和腐敗問題,巡視監督越做越實、越做越細,震懾遏制作用不斷增強。據統計,2015年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領導干部案件中,超過一半的線索來自巡視。可以說,實行分領域、分行業巡視,是巡視方式的又一次重要創新。2016年,中央巡視組分3輪、巡視91個中央部門黨組織,完成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全覆蓋﹔對12個省區市開展“回頭看”,緊緊圍繞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檢查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的紀律和選人用人等情況,檢查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情況,巡視的政治定位越來越准確,成效越來越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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