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峰
全球性問題的治理:協調與合作是唯一出路
當今世界,隨著全球化進程的不斷發展,全球性問題日益突出,僅靠單一國家的應對難以奏效,這就要求各大國必須在治理問題上協調合作。其中,世界和平與發展亟待破解的共同難題包括全球氣候異常、核擴散、恐怖主義等。如全球氣候異常引發局部地區和國家氣溫升高,高溫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已對國家和地區的安全穩定構成威脅。另外,高溫也引發局部地區生態系統呈現不穩定狀況,如高溫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導致一些國家糧食減產,並進一步影響全球糧食安全。其實,各國都已經普遍認識到這些問題激化有可能帶來的災難性后果,國際上聯合國框架下的治理模式也已經啟動。但是出於推卸歷史責任、維護本國經濟發展利益等原因,許多國家尤其是一些守成大國總是不願承擔應有的責任,說得多、做的少,講別國的多,講本國的少,以致造成事實上的拖延和不作為。如果說大國之間的核威懾給世界帶來的是“恐怖的和平”,那麼包括伊核問題、朝核問題、恐怖組織尋求核武器等的全球核擴散,則對世界和平與安全構成了實實在在的現實威脅,肆虐全球的恐怖主義更是對人類安全與文明社會構成嚴峻挑戰。
盡管今天的國際社會出現了很多抱有崇高理想也不乏行動力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但是主權國家仍然是全球治理的最重要行為體,尤其是大國的協調與合作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全球治理的方向與水平。也因此,如何構建新型大國關系,加強大國協調與務實合作,已經成為全球治理領域的重大課題。
大國協調從本質上要求大國基於共同信念(最低也要基於達成具體問題的共識)對全球問題實施共同治理。作為負責任的大國,應當凝聚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共識,充分認識到全球性問題對人類社會發展的巨大威脅,勇於承擔相應的國際責任,加強大國之間在具體問題上的協調力度,化解分歧、增進互信,使目前諸多陷於停滯的全球性問題的談判與解決重現曙光。
目前,大國之間比較成熟的協調機制包括八國集團(G8)、二十國集團(G20)、金磚五國峰會、朝鮮核問題“六方會談”、伊朗核問題“6+1會談”等,在缺乏協調機制的領域,大國也可以在聯合國安理會、核安全峰會、《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全球性機制平台內進行政策協調。應該說,機制平台並不缺乏,目前亟需的是各大國達成共識、合理分配責任、確立治理方案、加強治理過程中的協調與深入合作。
在國際社會無政府狀態下,大國之間的協調無疑是當前全球治理的關鍵。以中美關系為代表的新型大國關系的建立勢必導致原有的全球治理體系的變革,具體表現在全球治理領導、治理規范和治理結構三個方面。隻有各大國齊心協力,才能在建設新型大國關系的基礎上最終形成一個普遍、高效、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模式。正如有學者指出的,全球治理是中國成為全球大國的切入點。中國作為國際地位快速上升的負責任大國,理應在全球治理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拿出自己的解決方案,積極參與大國協調與合作,把“中國夢”的偉大理想與“世界夢”宏偉藍圖連接起來。
綜上所述,在化解大國之間的國際權力爭奪上,關鍵詞應該是尋求崛起大國和守成大國責任與權力的平衡﹔在處理意識形態的分歧上,關鍵詞應該是變斗爭為競爭﹔在處理大國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上,關鍵詞應該是競爭與合作並舉﹔在全球性問題的治理上,關鍵詞應該是加強協調與合作。盡管要求各大國完全按照這些原則行事可能是不現實的,但是作為21世紀的大國領導人,必須要以歷史的眼光審視問題,從戰略的高度向這個方向努力,唯如此,才能實現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本文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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