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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峻:重大決策和實踐的理論貢獻

——“五水共治”的啟示

徐 峻

2014年02月21日13:25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重大決策和實踐的理論貢獻

啟示之二:從具體問題切入,推進全局工作,這種牽“牛鼻子”的工作方法,體現了集中力量解決主要矛盾的辯証思維

當前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發展中存在的矛盾也不少。先抓什麼問題?先抓哪個矛盾?唯物辯証法告訴我們,在諸多問題中,力求先解決主要問題﹔在眾多矛盾中,重點抓住主要矛盾。因為,事物發展的決定性力量,是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抓住主要矛盾,就牽住了“牛鼻子”,事物發展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實效。

“五水共治”的決策,從治水如此具體一個突破口切入進去,解決當下老百姓反映最強烈的江河湖水污染的重大問題,並由此為突破口,推進決定浙江未來經濟發展競爭力的整個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再從轉型升級,建立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進而建成“美麗浙江”,使浙江在科學發展道路上繼續走在全國前列。這是一個完整的解決問題矛盾和推進全局工作的鏈條,全面治水是這個鏈條中最具關鍵性的一環。

“五水共治”的決策,抓住了浙江全局工作中的主要問題和矛盾,並舉全力去解決這個主要問題和矛盾。這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牛鼻子”,是一石多鳥的切入點,是四兩撥千斤的好辦法。

集中力量解決主要矛盾,突破主要問題以帶動全局工作。這是“五水共治”留給我們的一個重要啟示,是符合辯証思維方式的,是我們抓工作極其重要的一條規律和經驗。

啟示之三:說明多年來還沒有走出西方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這不能不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

在工業化整個進程中,我們曾經不斷地告誡自己,決不能走西方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道路。但現在回頭看看,我們還是跳不出這個怪圈,水污染了,空氣污染了,土壤污染了,食品污染了,整個環境不同程度污染了。看來有些規律性、慣性、陷阱、怪圈,不會因為強調或告誡之類就能規避了的。沒有法律、國策、制度、政策、措施等強制規定,該發生的還是會發生,不想走的路還是會走過去。

“五水共治”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我們第一次對環境污染進行全面的、大規模的治理。我們將會為這一全面治理付出很大的代價。這是對我們自己的錯誤還債買單。但在環境治理問題上,早抓事半功倍,晚抓事倍功半。早抓早主動,越晚越被動,越晚代價越大。

如果說我們在工業化進程中的幾十年裡,沒有跳過西方國家走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是因為我們在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相當長的時間段裡,對先發展起來的那種強烈渴望,對擺脫貧窮落后和富裕生活的強烈追求,對財富積累的強烈需求甚至有些貪婪,最終也是沒有擺脫種種美麗的誘惑。特別是在法律、制度、政策、行政措施等都還不夠完整或不夠剛性的情況下,我們付出代價就難以避免。

在工業化或許已經接近后期的浙江來說,無論是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經濟實力,還是老百姓可以承受的物質基礎,特別是已經品嘗過環境惡劣帶來巨大代價而形成的社會共識,再加上日趨完善和更具剛性的法律、制度、政策、行政措施等元素。我們今天對環境治理的決心更加堅定不移。我們絕對不能容許再發生大面積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錯誤。這是“五水共治”教給我們的深刻教訓。別人的教訓或許感受不會那麼深刻,自己的教訓理應刻骨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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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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