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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讓“夾心層”有房住 多地試點共有產權房

記者 孫小靜 劉成友

2014年02月10日08:0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讓“夾心層”有房住(政策聚焦)

首付不同,資金可循環利用

考慮政府實際財力和調動保障對象積極性兩方面因素,上海市設定購房人所佔產權比例一般不低於50%,視項目情況,政府佔3成至4.5成,個人5.5成至7成。

山東平原縣則按照6︰4的比例分配,住房困難家庭用現金支付60%的房款,與政府共同享有保障房產權。平原縣設計了50平方米、60平方米、75平方米等多種“產權共有”戶型。平原縣目前商品房均價為4000元/平方米,2013年底分配的“產權共有”保障房均價為2000元/平方米(包括水、電、暖、天然氣配套費和太陽能安裝費),僅相當於同類區域商品房價格的一半。

兩地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在共有產權模式下,政府能夠回籠部分資金,上市轉讓的收益可循環用於住房保障。上海相關負責人說,在這種機制下,政府直接投資壓力較小,支出主要包括免收土地出讓金、稅費和投入市政、公建配套費等,財政負擔可以承受。

上海規定,政府獲得的轉讓價款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統籌用於共有產權房項目間價格的平衡、行使優先購買權回購共有產權房用於后續保障對象,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及其相關市政配套設施建設等。

截至目前,山東平原縣已建成分配產權共有保障房1242套,縣財政配套資金1.6億元,回籠資金1.0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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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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