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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
《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

2014年01月20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八、改善鄉村治理機制

  31.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推動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民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等的黨建工作,創新和完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和黨員隊伍建設,提升村干部“一定三有”保障水平。總結宣傳農村基層干部先進典型,樹立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城鄉基層黨建資源整合,建立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強化農村基層干部教育管理和監督,改進農村基層干部作風,堅決查處和糾正涉農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和加重農民負擔行為。

  32.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強化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鞏固和加強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完善和創新村民自治機制,充分發揮其他社會組織的積極功能。深化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完善鄉鎮政府功能。深入推進村務公開、政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實現村民自治制度化和規范化。探索不同情況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實現形式,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單位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在村民小組的地方,可開展以社區、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

  33.創新基層管理服務。按照方便農民群眾生產生活、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的原則,健全農村基層管理服務體系。推動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賦予農民對落實到戶的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提高集體經濟組織資產運營管理水平,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擴大小城鎮對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有效覆蓋,統籌推進農村基層公共服務資源有效整合和設施共建共享,有條件的地方穩步推進農村社區化管理服務。總結推廣“楓橋經驗”,創新群眾工作機制。深入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倡導移風易俗,培養良好道德風尚,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年人的關愛和服務。發展農村殘疾人事業。健全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充分發揮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的作用,維護農村社會和諧安定。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三農”工作的領導,把握好農村改革的方向和節奏,謀劃好農業農村發展的思路和方法,落實好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和政策。各級黨政干部要真正了解農民群眾的訴求和期盼,真心實意解決農民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進一步加強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建設,強化統籌協調、決策服務等職能。加強對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的指導,加大改革放權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實試驗內容,完善工作機制,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

  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積極進取,銳意創新,力求農村改革發展取得新突破新進展。  新華社北京1月19日電

  《 人民日報 》( 2014年01月20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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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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