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20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三、建立農業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
14.促進生態友好型農業發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強化監督考核和激勵約束。分區域規模化推進高效節水灌溉行動。大力推進機械化深鬆整地和秸稈還田等綜合利用,加快實施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支持開展病虫害綠色防控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加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支持高效肥和低殘留農藥使用、規模養殖場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用有機肥、推廣高標准農膜和殘膜回收等試點。
15.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抓緊編制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總體規劃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啟動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試點。從2014年開始,繼續在陡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開展華北地下水超採漏斗區綜合治理、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和退耕還濕試點。通過財政獎補、結構調整等綜合措施,保証修復區農民總體收入水平不降低。
16.加大生態保護建設力度。抓緊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等林業重大工程。在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進行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試點。推進林區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和礦區植被恢復。完善林木良種、造林、森林撫育等林業補貼政策。加強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加大天然草原退牧還草工程實施力度,啟動南方草地開發利用和草原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支持飼草料基地的品種改良、水利建設、鼠虫害和毒草防治。加大海洋生態保護力度,加強海島基礎設施建設。嚴格控制漁業捕撈強度,繼續實施增殖放流和水產養殖生態環境修復補助政策。實施江河湖泊綜合整治、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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