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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職能轉變的法治化——訪著名法學家江平教授

2014年01月14日09:41   來源:《國家行政學院學報》

原標題:政府職能轉變的法治化——訪著名法學家江平教授

  記者:在宏觀管理這方面的法治建設您覺得最欠缺的是哪一塊?

  江平:宏觀調控的法治建設,首先我們沒有一個宏觀調控法,有人建議搞一個宏觀調控的法律。什麼叫宏觀調控?宏觀調控該遵循什麼程序?至少這兩個問題應該解決。

  記者:政府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市場監管,您多次強調我國現在的市場秩序不好,您認為政府加強市場監管應當從哪些方面入手?

  江平:市場分兩個方面,一個是市場的自由,一個是市場的秩序。市場自由應該是更多靠市場自己的力量,這方面的法律總的來說是比較健全了。市場秩序主要不是靠市場自己來解決,應該靠政府來解決,市場秩序跟社會秩序一樣,這也是個很重要的方面。如果市場沒有秩序,給參與市場的人帶來的很大的問題是信心不足,這個市場是很亂的。我覺得我們的市場秩序最核心的問題是誠信,現在嚴重的誠信不足。買奶粉不買自己國產奶粉,都買國外的奶粉,這就是個很嚴重的問題,我們自己的奶粉缺乏信用了。我想信用的建立一方面要靠老百姓自己內心的認知,但他內心的認知是從市場的秩序表現出來的。這次黃浦江上游有一萬多頭死豬出現,你再說沒有污染老百姓也不相信。這都是一個管理的問題,我覺得政府必須嚴格的實行藥品和食品這種安全的秩序,這是最根本的。你想我們現在把藥品和食品統一作為一個質量監督管理總局,這就學了美國的經驗了。美國就是藥品和食品要突出它的重要性,它的安全是絕對第一的,其他產品是次要的。

  政府現在更願意參與市場的資源分配和管控市場的准入,本來市場的資源和市場的准入是市場的事情,政府不應該管。可是現在政府管了,為什麼?利益所在。土地轉讓政府有好處,土地出讓能拿巨額回報。可是涉及到市場監督的問題政府卻不太願意管,這也是利益的所在,因為市場監管得罪人。所以政府不太願意管太多得罪人的事情,而更願意管有利益的事情,這就是有些政府機構有點不務正業的原因所在。

  加強市場監管,一個是要有法律,第二個是要嚴格執法。法律應該說現在基本有了,現在不足的還是執行法律,還是執法這一塊。

  記者: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責任、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您認為政府應當如何加強社會管理?

  江平:我覺得這幾個方面裡面社會協同和公眾參與仍然顯得不足,我們現在社會組織還是很不足,我們拿世界各國的環境管理來說。環境管理很大的一部分是社會參與,西方國家真正政府發揮環境管理的職能是很少的,人員也很少,大量的是社會團體。各種綠色政黨,綠色組織,你看看澳大利亞或者其他國家對抗日本的捕鯨船隻的都是民間船隻,所以民間的保護組織作用很大,我們忽略了這一部分。環境管理的問題上現在這麼差,關鍵不在於政府投入的錢多少,也不在於政府管理的怎麼樣,光靠政府管理不行的,民間的力量是千萬不能忽視的。由於民間組織不夠,民眾的參與當然也就大大落后了,所以我覺得民間的組織和公眾的參與一定要放開。現在我們民政部對於四類社會組織放開了,可以不要審批了,不要有挂鉤了,這稍微放開了一點,這是一個好的兆頭,但是不應僅限於這四個方面,其他方面也應該逐漸放開。

  記者: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是國有企業改革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主要手段。您認為在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方面,我們過去的改革取得了哪些主要的成績,還存在哪些問題,未來改革的重點是什麼?

  江平:政企分開做得比較好,政資分開就有些問題了。因為政資分開有一個問題,就是是不是國家作為出資人,單獨成立一個機構,就能夠完全解決政資分開?國家作為出資人,當然要來控制,但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不能是政府的一個部門,所以怎麼能夠把國家資本的代表和政府的職能分開,這可能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

  有的人建議將國資委作為全國人大下設的一個機構。這個建議是否可行,關鍵在於全國人大本身的自主性程度。如果人大有更多的自主性,國資委的代表實際上是全民的代表了,那政資分開就體現得更多一點。當然這個問題一直很難,真正把國資委放進了人大,而人大是一個代議機構,怎麼來實行管理確實也存在著問題。

  記者:怎樣評價過去幾十年的國有企業改革?未來國有企業如何深化改革?

  江平:國有企業應該說比過去好了,好在什麼地方呢?就是國企盈利了,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終究是做出了一個了不起的成就,把過去的國有企業虧損變成盈利了。但是就像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自己人所說的一樣,國有企業賠錢了挨罵,賺錢了也挨罵。為什麼賠錢挨罵賺錢也挨罵呢?我認為賺錢挨罵有兩個原因,一個就是國企太壟斷了,這是大家公認的。第二個就是國有企業現在的賺,其實並不是真正的賺,按照天則經濟研究所的材料,國有企業還是虧了很多的,因為它佔有的土地也好,資源也好很多方面得到了特別的優惠,如果把這些東西都算進去的話它不是賺而是賠。也就是說,國有企業跟民營企業並不是站在同一條線上進入市場的,它仍然享有了市場特殊的優惠,這點也是學者或者老百姓的意見所在,這兩點要考慮進去的話,應該說國有企業的改革還有問題。未來國有企業改革應當完全市場化,應該與民營企業地位平等,各個方面應該都一樣。

  記者:我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已經有2年時間了,您對此有何評價?

  江平:我覺得兩年來中國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在一些方面取得了很明顯的成績,或者說在比較淺層次的方面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績。比如說出版業、文化機構。但是事業單位深層次的一些問題,像學校,醫療機構,沒有看到太大的進展,高等學校體制方面沒有怎麼改變,有些學校設立了董事會,但董事會也不是真正的決策機構。事業單位真正的自治結構還沒有建立起來。

  記者:法治包括立法和執法兩方面。政府職能轉變的法治化首先需要解決立法方面的問題。您認為目前應該出台或修改哪些法律?

  江平:對政府職能轉變來講,行政程序法還是很重要的。我們現在有了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現在最欠缺的還是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在湖南已經有了,先行了一步,在一個地方先行試點,對於建立一個全國的行政程序法很有好處。我覺得行政程序法為什麼重要呢?有一種說法是程序決定公正。隨便舉例來說,勞動教養,它的程序就非常重要,勞動教養的決定怎麼能夠通過,怎麼能生效,現在說是由公安部門等三方面組成,實際上是完全由公安決定,由公安部門決定勞動教養那就有很大的不合理性。我覺得行政程序法確實很難,因為每個部門的程序都有它自己具體的規定,但是總的來說得有一個基本的東西,所以我覺得這個也應該說是很重要的一點。另外,有些領域的法律已經嚴重滯后了,不能老是法律服從實踐,實踐應當服從法律。

  記者:執法方面,我們經常講要嚴格執法,依法辦事,但是一項針對領導干部的調查問卷顯示,大概有40%的領導認為應當公平執法,您覺得公平執法和嚴格執法的主要差別在哪裡?

  江平:嚴格執法是一個量的表示,而公平執法是一個質的尺度,嚴格說來公平執法應該是執法最高的標准,但是我們可以在司法方面提公平,在執法方面我們講公平就會陷入不確定。什麼是公平啊?你執法可能你覺得你是公平的,我執法我認為我是公平的,所以在這個公平的問題上有時候是沒有一個准確的衡量標准的。就像京劇《玉堂春》中《起解》中講的:你說你公道,我說我公道,公道不公道,隻有天知道。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造成執法中的濫用、模糊。我覺得法律已經規定了,法律規定了之后應嚴格按照法律去執行,這個更符合現代執法的觀念,更符合中國現代的實際。(記者 劉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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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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