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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晉藩,楊靜:俸祿與廉政史鑒

2014年01月14日09:39   來源:《國家行政學院學報》

原標題:張晉藩,楊靜:俸祿與廉政史鑒

  俸祿是官吏供給所需、發揮治國理政職能的物質基礎。俸祿制度關乎財政、稅賦、廉政等各個方面。歷史上有著以明朝為代表的採納薄俸的朝代,也出現了宋朝那樣的主張厚俸的朝代。合理的俸祿制度有利於維護官僚隊伍的穩定與廉潔,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俸以養廉,對廉政建設起著重要的作用。

  一、古代俸祿制度發展概述

  春秋戰國時期,土地私有權的確立推動了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這為官僚制度的興起提供了經濟基礎。俸祿制度的出現是與世卿世祿制度的沒落、官僚制度的興起聯系在一起的。世卿世祿制度下的卿大夫憑借與王的血親紐帶鏈接享有世襲的權利,並享有採邑的收入。隨著金字塔式的權力結構的崩解,居於底層的士逐漸膨脹為一種獨立的社會群體,庶人布衣也可憑借才能與功勛得到國王的賞識與任用,所謂“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1﹞406所謂“見功而興賞,因能而授官”。﹝1﹞261

  隨著兼並戰爭的發展,君主為了取得勝利而更依賴於卓有才能起身布衣的士和庶人的支持,為了調整和管理官僚群體,促進官僚隊伍穩定與發展而形成了官僚制度。其主要內容就是官吏的自由任免制度,璽印權利憑証制度、上計的考課制度,還有就是俸祿制度。君主以俸給定官等,按月發俸祿給官員。俸祿制度反映了“主賣官爵,臣賣智力”﹝1﹞442的封建雇佣關系。俸祿的存在發揮了讀書相尚,爭相為官的引力作用。俸祿的多少是與官品的高下相對應的。既有千石萬鐘之官,也有斗食小吏。隨著官僚制度的建立,俸祿日益制度化、法律化。

  秦漢時期中央集權制度日趨鞏固,作為專制制度重要支柱的官僚機構也不斷膨脹,通過官僚職掌國家的兵刑錢谷,維系了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俸祿制度也由初創不斷趨於定型。

  漢時,先秦出現的以俸給定官等,按月發給的俸給制度進一步系統化了。漢承秦制,採取薄俸,仲長統曰:“夫薄吏祿,以豐軍用,願與秦征諸侯,續以四夷,漢承其業,遂不更改,危國亂政,此之由也。”﹝2﹞870《百官受奉例》中規定“凡諸受俸,錢谷各半”。﹝2﹞844俸給官定,錢谷各半,按月發給以及自秦以來的薄俸制度對后世影響深遠。

  唐朝時期,科舉選官制度化。通過考試選官成為傳統社會后期佔主導地位的選官制度,伴之的是俸祿制度也趨向於法律化。唐朝的俸祿按照九品十八級標准核定發放。俸祿中包括祿米、俸錢和職田等。以安史之亂為界分前后兩個時期,前期實行年祿、月俸雙軌制,后期基本上隻實行月俸制。唐朝隨著經濟的發展與國家的穩定,官吏俸祿較之秦漢有所增益,開啟了宋朝的厚俸之風。

  宋朝建立以后,太祖“杯酒釋兵權”以金銀田宅作為換取大將兵權的條件。其后為了發揮官僚機構的作用,滿足龐大的官吏群體需要,多次敕令頒行“省官益俸”之策。宋仁宗時期《嘉祜祿令》的頒布,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祿制史上重要轉折的標志。宋初的這項改革基本完成了魏晉以來歷朝按照官品定俸祿向按照本官定俸祿的轉變,是對此前俸祿制度的一次成功改革。這次改革確立了官吏俸祿以現錢為主干,輔以祿粟、衣物、茶、酒、廚料、紙、給卷等實物津貼並兼之以職田為補充的新的支付方式。

  由於宋朝官職有職有官,有差遣,造成了龐大的官僚群體,加之元豐年間俸祿的大幅提升,使得俸祿的支出為國家財政的重要支出部分,在對外輸幣求和背景下,巨大的俸祿支出成為國家不堪的重負。

  元代俸祿制度鑒於宋朝厚俸帶來的財政危局,實行相對的薄俸。依照品階支付俸祿,由俸鈔、職田、俸米組成。其支付方式以俸錢為主,以祿米與職田作為補充。

  明清兩代依據唐朝定制九品十八級的俸祿發放標准,但實行薄俸。以明朝為例,“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3﹞7994原因有三:其一,鑒於宋朝厚俸帶來的財政危局實行薄俸,減輕稅賦。其二,鑒於元朝統治期間造成的經濟衰退和元末起義對百姓帶來的困苦。其三,為了強盛明朝的需要。明朝廢除了宋元時期的職田制度,“惟有本朝官仰俸薪,別無給賜,郡邑所在,田皆其科,亦不聞有公田之名。”﹝4﹞96致使官吏生活清苦,尤其是州縣一級官吏月俸不過50石。清襲明制,繼續實行薄俸制度。雍正時期統治者鑒於枵腹從公,天下人視官場為畏途的消極后果。為了改善薄俸帶來的官僚積極性的缺失以及貪腐現象,採取了一系列補救措施。希圖通過推行火耗歸公、設置養廉銀、養廉地來保障官員廉潔。

  隨著社會的恢復與發展,商品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俸祿的內容逐漸發生變化,在這期間經歷了一個由土地到糧食,再到鈔、銀的過程。以上便是中國古代俸祿制度發展之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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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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