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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晉藩,楊靜:俸祿與廉政史鑒

2014年01月14日09:39   來源:《國家行政學院學報》

原標題:張晉藩,楊靜:俸祿與廉政史鑒

  二、厚俸與薄祿的不同取向

  如前所述,俸祿制度對於發揮官員的積極性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但基於經濟發展的水平與國家的政治環境,不同王朝或採取厚俸或採取薄俸。歷朝之中,宋朝是厚俸的代表,明朝為薄俸之最。這是基於其社會歷史條件的不同而採取的不同措施,其取向適應了時代的需要,帶有時代的深刻烙印。

  歷史上諸朝多主張薄俸,主張厚俸的王朝並不多見。而歷代的政治家思想家總結歷史經驗,主張厚俸論者頗多。比如,漢代兩位大臣張敞和蕭望之根據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5﹞1提出“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憂父母妻子之心,隨欲潔身為廉,其勢不能。請以什率增天下俸祿。”﹝6﹞199唐白居易則系統地闡述了厚祿以養廉的思想,認為去貪致清的根本辦法在於“官省則事簡,事簡則人安﹔祿厚則吏清,吏清則俗阜……厚其祿而均其俸。”﹝7﹞3029厚祿、省官、選能三者“迭為表裡,相須相成”。﹝7﹞3029宋王安石作為改革派的代表人物強調庶人為官,所獲俸祿足以代耕,並在此基礎上增加俸祿,使之足以“養廉恥而離於貪鄙之行”。﹝8﹞401提倡厚祿養廉,惠及子孫。“吏祿既厚,則人知自重,不敢犯法,從而達到省刑之效。”﹝9﹞563明末顧炎武在總結明亡教訓時說道,“今日貪取之風所以固膠於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給之薄而無以贍其家也。”﹝10﹞678清代趙翼帶有總結性地提出,“惟其給賜優裕,故入仕者不復以身家為慮,各自勉其治行。觀於真、仁、英諸朝,名臣輩出,吏治循良,及有事之秋,猶多慷概報國,紹興之支撐半壁,德佑之畢命疆揚。歷代以來,捐軀殉國者,惟宋未獨多。雖無救於敗亡,然不可謂非養士之報也”。﹝11﹞534

  思想家們論述厚祿的積極意義,表現了他們的厚俸取向。但這些思想家中言者多然實踐者少。他們提出的厚俸主張,並沒有被當政者所採用。厚祿在滿足官員基本需求的同時並不能滿足官員的貪欲。在厚俸的宋朝也出現了貪婪索賄的秦檜、賈似道之流。贊成厚俸的趙翼也認為俸祿過厚其弊端不可忽視。他說,“究於國計易耗。恩逮於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財取於萬民者不留其有余,此宋制之不可為法者也”。﹝11﹞534冗官冗費致使支出龐大,加大了財政壓力,加重了稅賦負擔,百姓不堪其苦。然而厚俸的影響卻頗為深遠,厚俸得以養廉之說即導源於此。

  薄俸是封建社會長期奉行的一項政策。薄俸有利於緩解國家財政困難,減少了俸祿支出帶來的經濟壓力,也有利於縮小官吏與百姓生活的差別,使其勵精圖治,不肆意揮霍,樹立了清正廉潔的好仕風。

  明朝官員俸祿以微薄著稱,然出現了一批清官廉吏。洪武年間通政使曾秉正去職時,竟然“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3﹞8189吏部尚書劉崧,“兄弟三人共居一茅屋,有田五十畝。及貴,無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傷,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3﹞8185永樂時,戶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秦紘任官四十載,“其妻菜羹麥飯常不飽……及卒,家無余資。未幾,子孫有貧乏不能存者。”﹝3﹞8272在明初洪武至宣德六十年間,載入《明史·循吏傳》中兩袖清風,公正廉明的品官佔到了明代循吏總數的六分之五。

  上述例子也說明了俸祿過低則官員基本所需不保,有悖乎官之為官的顯赫與殊榮。明朝的皇帝幾十年輟政不朝,國家機器正常運轉主要得益於強大的官僚集團。歷代皇帝都深感於官吏的重要價值,在薄俸政策背景下,對於官吏法定俸祿外的非法收入,如常例、家伙、耗羨等往往採取習慣權利上的默認,並通過養廉銀、養廉地、恩俸、賞賜等合乎法令的方式補充薄俸的不足。這樣以來,官員的收入構成就由法定俸祿、默認的習慣收入、法定補充三部分組成。官吏的收入不僅僅限於法定的俸祿,出現了法外支俸的現象,使得法定的俸祿制度遭到進一步的破壞。

  針對薄俸採取的補救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薄俸帶來的問題,但沒有改變俸祿不足的局面。正所謂“大官貪污以求富,小官貪污以救貧”。薄俸的官吏希求通過各種手段滿足物質上的欲望,在默認的權利外尋求更大的刺激與滿足。這就是為什麼明清兩代封疆大吏與中樞近臣貪腐者層出疊現。明太祖朱元璋力圖以重點治吏,嚴刑懲貪,然人人不畏其法,仍繼踵而為非。出現“朕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為繼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宵晝不遑寧處,無可奈何。”﹝12﹞157的現象與乾隆一朝誅殺貪酷的封疆大吏二十余人,但最后又親手造就了歷史少有的巨貪和珅。的結果,其原因就在於法定俸祿遭受制度性的破壞,綱紀廢弛。官員供給在法定范圍得不到滿足,貪欲無限制。

  以宋明分別為考察對象的結果表明,厚俸雖有利於官吏積極發揮職能、自重自律。但也會造成龐大的財政支出,加重百姓負擔。較之官吏的貪欲,厚祿並不足以養廉。薄俸雖有利於減輕財政壓力,輕徭薄賦。但官吏的基本所需得不到滿足,不利於其發揮治國理政的才干。相比官吏收入構成,薄俸也足以致貪。俸厚或俸薄都會引發一定的問題。因此建立合理的俸祿制度,使官吏的治績與其俸祿所得達到相對的平衡,真正發揮俸祿對於廉政的積極作用,達到俸以養廉的目的至為重要。

  歷史現象是復雜多樣的,隻取其一點會造成“一葉障目”的現象。對於俸以養廉之說,將在下一部分重點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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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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